标题: 淄博市教育系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第一批)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677M/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4-29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教育系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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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系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省教育厅抽查工作计划,制定《淄博市教育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第一批)》,(简称《计划》,下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明确要求,有序组织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展检查前,要提前下发检查通知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告知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现场检查人员要主动出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告知书》,现场填写《双随机抽查检查登记表》,并按照时间节点登录平台完成结果录入、发布等工作。年底,市里将以此作为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发起检查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

二、提前谋划,动态维护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计划》认真完成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派发的各项抽查任务,以及其他部门发起的需要教育部门配合的各项任务,并结合工作需要,具体制定本区县教育系统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对于《计划》中涉及的各项工作,要提前部署提早谋划,及时更新抽查对象库和抽查人员库,为工作开展做好准备。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应根据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执行,抽查结果及时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并通过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公示。对未列入抽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任务,或已经列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调整的抽查任务,必要时可进行动态调整。

三、依法依规,确保实效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切实做好上级布置的各项抽查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实际操作中,针对不同信用状况、风险级别的监管对象,可开展差异化的信用风险分类监控,适当增加或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与《计划》内容相关的机关业务科室,要对区县的抽查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为实现随机抽查和帮扶指导的有机结合,淄博市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由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统一调度。

联系人:张涛,联系电话:2793129。

 

附件:《淄博市教育系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第一批)》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