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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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7-03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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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区县教育和体育,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淄博市教育局

2020年7月3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和省市关于深入推进办事公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推进教育现代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文明校园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和着力预防腐败为重点,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提升校务公开工作水平,为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服务。

二、基本原则

校务公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依法依章、阳光务实的原则;

2.及时透明、关注热点的原则;

3.形式多样、有利发展的原则;

4.持之以恒、常态常效的原则;

5.齐抓共管、多方参与的原则;

6.注重保密、讲究实效的原则。

三、公开内容

1.重大决策公开:学校所有重大决策都应组织调研,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要充分发挥教代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等组织的作用,重大决策由学校领导或处室负责人提出,经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经相关程序通过后方可实施。

2.办事公开:校内各处室(部门)都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要求、办理结果及投诉办法等。

3.用人公开: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交流和教职工的聘任原则、范围、条件、程序、办法、结果等。

4.人事公开:教职工职称推荐,教职工工资、福利、奖金,教师业务培训、进修、年度考核等。

5.财务基建公开: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设施设备购置、校办产业经营招投标办法及结果等。

6.财务预算公开: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办法、收费违规处理办法、处理结果、学校全年收支情况等。

7.招生公开: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

8.学籍管理公开:学籍管理政策、规定、毕(结)业证验印及颁发办法等。

9.评优、资助公开:校内各种评优和向上级推荐的评优(含学生)评选条件、标准、名额、评选程序和结果,学生资助政策、条件、程序和结果等。

10.廉政公开:学校领导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单位业务招待费情况,公车使用情况,外出考察情况等。

11.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情况。

四、公开形式

(一)会议公开:在总支(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学校领导班子会、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全校大会上公开。

(二)文件公开:以文件、简报、通报、通知、公告等形式公开。

(三)公示栏公开:“校务公示栏”“收费公示栏”上公开。

(四)媒介公开:在校内广播、校园网、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及微信、微博等现代新媒体上公开。

五、公开程序

校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必须先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公开工作计划进行收集整理后提出,部门负责人把关,由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开;重大公开内容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开,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事项,要事先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再公开,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可靠、准确可信。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阵地建设。各学校要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具体承办内容。要在适当位置设立公示园地,要开通校园网或在网站上开设校务公开专栏,有条件的学校还可设立接待处,安排人员接待来人来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监督。要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其职责是监督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合法,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等。同时将校务公开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学校要将校务公开作为各部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公开、假公开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监督小组要制定工作规则,每月对各部门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门检查。

(三)建立校务公开档案。各学校要按照公开内容要求建立档案,近几年公开内容要完整无缺,分年度、分类别整理归档。工会委员会、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名单及重要规章制度要装框上墙。校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要有会议纪要,学校财务台账、单据等原始依据要保存完整,校务公开栏公示过的内容要有图片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