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抓紧抓实抓好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677M/2021-521429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14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抓紧抓实抓好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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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抓紧抓实抓好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抓紧抓实抓好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开内容

在区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规范设立“义务教育”专栏或目录;在专栏或目录中发布本区县的义务教育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义

务教育领域的政策文件、工作信息等;在专栏或目录中全面发布《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教办厅函[2019]39号印发)中要求的全部内容,重点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优待政策等信息公开。

二、工作要求

1.各区县、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将任务细化分解到科(处)室,对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的全部内容,逐项梳理,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确保工作无脱节、无疏漏、无闪失。

2、为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请各区县、功能区将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下步工作措施打算形成书面报告,于2021年12月16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局办公室将适时就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抽查核查。

 

 

 

 

 

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