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实施全市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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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10-22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实施全市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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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财政局
关于实施全市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要求,为促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决定实施全市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战略定位,坚持整体设计、示范引领、质量为先、改革创新,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质培优为主线,以专业建设为重点,以校企合作为保障,着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打造一批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样板和标杆学校,引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基础。

二、建设目标

围绕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要求,每个区县至少建成1所市级以上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省里建设计划,全市建设4-5所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周期结束后,全市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技术创新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升。

三、建设内容

(一)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引导广大师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创新融合路径、载体和方法,努力打造党建品牌。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弘扬培育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公共基础课。发挥思想政治课主渠道作用,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建设“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大格局。创新德育形式,拓宽德育途径,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主题教育活动,“五育”并举,着力构建“三全”育人格局。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育学生健康心理、健全人格。大力推进体育综合改革,加强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大幅提升。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学生法治素养。

(三)强化专业(群)建设。面向区域或行业重点产业,建设1—2个省(市)级高水平特色化专业(群),健全对接产业、动态调整、自我完善的专业(群)建设发展机制,促进专业链和产业链的有效对接。以“信息技术+”升级传统专业,发展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兴专业。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产业先进元素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对接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深化专业课程改革,调整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打造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建成在全市开放共享的专业(群)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和实践教学基地,建立创新型、发展型、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四)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岗课赛证”融合育人机制,实行校企联合培养、“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深入推行“1+X”证书制度。聚焦课堂主阵地,深化教学模式改革,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推动课堂革命。深化教材改革,积极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建立基于能力标准的学习成果认定办法,完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满足学生多层次、个性化成长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建立师德师风、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等方面的教师素质提升机制。严格执行省定教师配置标准,建设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师资队伍。落实教师自主招聘及20%编制员额自主聘用专业兼职教师政策,引进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技术能手、产业导师到学校任教。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搭建教师专业成长平台。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强化教师培养培训,落实教师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制度,培养一批教学名师,打造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深化内部管理改革,创新教师评价机制,全面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的政策规定,建立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以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为重点的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与区域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合作,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需求,进一步提升专业与产业的匹配度。校企共建公共实训平台、技能技艺传承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载体,提高协同育人能力。牵头或参与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各相关方以产业链、资产链、人才链等为纽带实施实体化运作。建立校企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探索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至少建设1个市级以上产业学院。

(七)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智慧校园建设,以信息化学习环境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为基础,以教育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为核心,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对接企业生产服务智能化流程,加强数字化技能教室、虚拟仿真实训室、校园安防系统、物联网等智慧教育硬件基础建设。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需求,开发优质专业教学资源库、网络课程、模拟仿真实训软件和生产实际教学案例。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广泛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服务与管理流程,引领管理方式变革和创新,提高管理与服务效能。

(八)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国际(地区)交流与合作,原则上每所学校至少有一所稳定的国(境)外合作学校。探索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企业、职业教育机构或行业协会深度合作,进行本土化实践,创新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模式。引进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优质教育资源,对接国际标准开发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体系,鼓励高水平专业的课程与发达国家互通互认。加强教师出国(境)培训,具有国(境)外研修培训经历的教师达5%以上。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提高职业教育资源和技术技能人才输出能力。

(九)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完善以章程为统领的现代学校制度,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理事会(董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等为主体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行业、企业、社区、政府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机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提升管理队伍水平。建立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和教材选用委员会,指导和促进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实施全面质量管理,以质量文化为引领推进教学诊改,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建立科学、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加强学生管理,形成管理队伍素质优良、制度健全的学生成长支持体系。

(十)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主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建设等重大战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稳步提高,合作企业、用人单位及家长对学校的满意度稳步提升。充分发挥学校师资、设备和技术等资源优势,建设社区学院,开展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面向农业农村,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积极开展面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大力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年培训人次数达到在校生数的2倍以上;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加强职业教育理论研究,积极总结推广教育教学成果、管理理念和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校为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主要包含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师资、实习实训设施配备等)高于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二)申报学校为已通过验收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或立项建设的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或已通过验收(认定)的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

(三)学校在以下9项标志性成果中有不少于6项:

1.获得近两届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单位),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材建设奖(主编所在单位)。

2.承担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仅包括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现代学徒制、“1+X”证书制度试点)。

3.有立项的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

4.承担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仅包含一般、重点项目立项,且为第一主持单位)。

5.近五年承办过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近五年学生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仅包括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

6.近五年教师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仅包括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职班主任能力比赛,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全省教书育人楷模,省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省青年技能名师)。

7.承担市级及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或牵头成立市级及以上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设立的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或行业头部企业设立的在职员工培训基地。

8.牵头制定省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教学指导方案)或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或有主编教材入选“十三五”国家规划教材。

9.办学质量和学生就业质量高,学生、家长、社会和用人单位满意度高;建立校级质量年报制度,近五年连续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且未有负面行为被通报。

(四)区县政府支持学校发展,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全面落实教师招聘、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干部聘用、内部机构设置等向职业院校放权的系列政策,承诺项目建设资金。

(五)近3年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出现严重舆情事件。

2.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事件。

3.有严重违规办学、违规实习行为,或出现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4.在政府资助或奖励项目中有违规操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5.有其他严重违规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五、工作程序

(一)学校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自愿申报,按要求向市教育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遴选上报。根据省教育厅建设计划,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和上报,参加省高水平中职学校立项评选。对未能立项省级高水平学校建设的,将择优转为市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培育建设。

六、申报要求

各学校按要求提交《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申报书》及佐证材料、建设方案,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各一式5份,双面打印,A4纸装订)报送至市教育局,材料电子版于10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zbjyjzcjk@zb.shandong.cn,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傅宁、李欣桐,联系电话:3180391。

七、实施管理

(一)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省、市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周期均为3年,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2021年、2022年各遴选50所左右学校立项建设。结合我市省级高水平学校立项建设数量,2021年、2022年分别建设1-2所市级高水平中职学校。

(二)立项后,项目学校要完善建设方案,编制任务书,经区县教体局、财政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核,经批准后启动项目建设。项目学校要深化改革创新,聚焦建设任务,健全责任机制,扎实推进建设,确保工作成效。

(三)各区县要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落实建设任务,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审核论证,对项目建设指导、监督,实施过程性监管。市财政局督促落实建设资金。

(四)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建立绩效评价机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验收评估,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对资金筹措有力、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资金筹措不力、实施进展缓慢、建设实效有限的项目,提出警告并酌减资金支持额度。出现重大问题,经整改仍无改善的项目,中止项目建设。建设期满,通过验收评估的项目学校,分别认定为“山东省(淄博市)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

(五)项目建设资金由市及区县财政投入、举办单位投入、学校自筹和社会资金支持等为主。各区县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要向职业教育倾斜,严格落实项目任务书中承诺的资金投入,确保建设期内实际安排项目学校的年生均拨款标准(不含上级专项资金)根据学校建设需要逐步提高,不得下降。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特色化建设计划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将结合中央、省资金补助情况给予支持,建设期内分年度拨付。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