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677M/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05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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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各语委成员单位、区县教体局、语委办,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今年9月12日至18日为第25届全国推普周,为了做好我市的推普周宣传活动,现依据《山东省教育厅等9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教语函〔2022〕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推普周系列活动。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突出语言文字工作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

三、工作任务

(一)各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围绕“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主题,结合《淄博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中的分工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第25届推普周活动,大力宣传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意义,开展行业内普通话宣传培训活动。

(二)各级宣传、新闻媒体要发挥“融媒”效应,以报刊、广播、电视、公众号、客户端等媒体形式刊发推普周系列活动,及时报道全市推普周活动开展情况。推普周期间,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及网络要制作播出各类推普专题片、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相关报刊要发表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评论,刊载专家学者的文章,在全社会营造推普周的宣传氛围。

(三)各区县教体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的主题,做好推普周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把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与学校文明校园创建、语文教学、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张贴宣传画、悬挂推普宣传标语、制作专题宣传栏、板报等形式,营造宣传氛围。各区县教体局和语委办要指导和督促辖区学校积极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把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纳入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

(四)各区县教体局、语委办要结合《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规范书写汉字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加强督导检查,指导学校开展好规范书写汉字活动,组织开展“书香校园”和规范书写汉字百佳小学选树活动。按照省、市语言文字工作督查要求,结合推普周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开展“谐音成语的店铺招牌、户外广告、商品包装等”整治活动,对学校周边主要街道、商铺牌匾、广告等可见文字进行排查整改活动,全力助推淄博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积极营造规范书写汉字的风尚和氛围。

(五)各区县教体局、语委办围绕“推普周”活动的开展,结合《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童语同音·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普通话水平摸底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开展“童语同音”幼儿系统普通话大赛活动,组织开展“童语同音”百佳幼儿园选树活动。

(六)市、区县、学校三级部门要积极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作。以省中华经典诵吟大赛、省中国诗词大会选拔赛、省幼教系统普通话大赛、省中小学教师书法大赛,省学生规范汉字大赛等活动为依托,开展特色活动,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树立文化自信,强化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意识,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习和推广普通话的热情,充分发挥他们在推普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

四、时间安排

(一)9月2日前,各市语言文字工作成员单位、各区县语委办要制定第25届推普周实施方案,将电子稿报送淄博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指定邮箱。

(二)9月12日至9月18日,各单位根据方案开展活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9月22日前,市语言文字工作成员单位、各区县语委办报送推普周活动总结。

(四)9月26日前,市语委办汇总全市各单位推普周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活动简报等上报省语委办。

联系人:李欣  

电话:2790060   

邮箱:zbywb@zb.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等9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