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677M/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8-18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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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语委办:

经国务院批准,每年9月份的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今年9月14日至20日为第23届全国推普周,为了做好今年我市的推普周宣传活动,现依据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共青团省委等8部门联合转发的《关于开展第23届山东省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宣传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

三、工作任务

(一)各级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安排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把推普周活动列入宣传计划,及时报道全市推普周活动开展情况。推普周期间,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及网络要制作播出各类推普专题片、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相关报刊要发表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评论,刊载专家学者的文章,在全社会营造推普周的宣传氛围。

(二)各区县教体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的主题,做好推普周宣传工作。通过张贴宣传画、悬挂推普宣传标语、制作专题宣传栏、板报等形式,营造宣传氛围。各区县教体局和语委办要指导和督促辖区学校积极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创建,把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纳入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和参与面向社会、面向社区的宣传咨询活动,发挥好示范校的骨干带头作用。

(三)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要按照《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做好我市推普脱贫工作和普通话普及县域调查工作,开展普通话测试培训及推广工作,要加大对农村、边远尤其是贫困地区推普工作力度,确保年底全面完成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

(四)各区县教体局、语委办要结合市文教育局、市语委办“小手拉大手,同讲普通话”活动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系列活动。按照省语言文字工作督查要求,结合推普周活动的开展,9月初联合区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开展“啄木鸟行动”,对学校划片招生区域内的主要街道、商铺牌匾、广告等可见文字进行排查整改活动,确保我市用语用字的规范。

(五)围绕推普周活动的开展,市、区县、学校三级部门要积极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作,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要针对青少年的年龄特点,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班团队会活动,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习和推广普通话的热情,充分发挥他们在推普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

四、时间安排

(一)8月底前,各区县语委办要制定实施方案,将电子稿上交淄博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9月14日至9月20日,各单位根据方案开展活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9月底前,各区县上报推普周活动总结。

(四)10月初,市语委办汇总全市各单位推普周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活动简报等上报省语委办。

 

 

                  淄博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