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在全市开展规范使用语言文字 “啄木鸟行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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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677M/2021-None | 文号: | 便函〔2021〕71号 |
发文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教育局 |
关于在全市开展规范使用语言文字
“啄木鸟行动”的通知
便函(2021)71号
各区县教体局、语委:
为进一步美化城市形象,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全力助推淄博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决定在全市开展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啄木鸟行动”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规范语言文字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二、活动内容
各区县要充分利用暑期、周末和推普周时间,做好校内、校外用语用字检查。
校内:包括检查黑板报、手抄报、校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校内橱窗宣传栏、电子屏、张贴物、公告、校内公文、集体活动各项用字情况。
校外:在社区、学校开展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张贴和发放相关宣传、学习资料,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主要街道的单位标牌、店牌、指示牌、广告牌(包括夜景文字设施)和地名、路名、站名牌中的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字形不全及汉语拼音等不规范用字情况进行检查和纠正。
三、活动安排
总体时间: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
1.第一阶段:2021年7月—9月,组织校内、校外检查;
2.第二阶段:2021年10月,各区县语委办联合住建、城管等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第三阶段:2021年11月,各区县总结活动情况上报市语委办,市语委办汇总整理检查情况,并进行通报;
4.第四阶段:2021年12月,市语委办联合市住建、城管等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活动组织
各区县语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订方案,落实责任,创新方法,及时总结,认真抓好“啄木鸟行动”。要积极协调住建、城管等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活动的社会宣传。
各区县语委办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市语委办邮箱:zbywb@zb.shandong.cn。发送的文件包请注明单位。
市语委办联系电话:0533—2229831 2790060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