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做好重庆石柱扶贫协作 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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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677M/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教育局 |
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
根据2020年省、市关于东西扶贫协作工作重点事项安排和《关于做好重庆石柱扶贫协作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淄商务字〔2020〕30号)要求,现就做好对重庆石柱县扶贫协作消费扶贫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目标
为切实提高鲁渝扶贫协作消费扶贫工作成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社会参与”的思路,深化消费扶贫专项行动,确保市级下达市教育局50万元消费扶贫任务全面完成(各单位任务分解见附件)。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采购石柱县特色农产品。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财政部、国家扶贫办《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积极购买石柱特色农产品。各单位工会采购石柱特色农产品作为工会福利、慰问品。提倡各单位食堂采购石柱特色农产品。
(二)推广利用好全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供销合作总社按照财务部、国务院扶贫办的有关要求,依托现有平台改造建设运营网络销售平台(网址:www.fupin832.com),搭建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在线展示、网上交易、物流跟踪、在线支付、产品追溯等重要渠道。各单位要做好平台宣传推广,指导单位或个人通过平台开展采购。
三、工作要求
消费扶贫是对重庆市石柱县扶贫协作的重要工作任务,各单位务必提供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推进落实。各单位要确定具体责任人,每月25日前将消费扶贫完成情况(含发票、付款证明、采购合同等凭证)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全部消费扶贫任务8月底前基本完成,9月底前全部完成。
联系人:张晓
联系电话:3184086,13869391828
淄博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