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组织开展淄博市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677M/2021-None 文号: 淄教电字〔2021〕2号
发文日期: 2021-04-27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淄博市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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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淄博市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的通知

淄教电字(2021)2号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第十九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简称NOC)已经被教育部确定为2020-2021 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为全面提升我市学生信息素养,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我市将结合全国赛项组织开展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原则

遵循《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突出素质教育导向,坚持公益性和自愿参与、平等开放原则。

二、参赛对象

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包括小学生(三年级及以上)、初中生和高中生。按学段分为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分别评比。

三、活动内容

1.创意编程类

软件创意编程,编程猫创新编程,核桃编程马拉松,西瓜创客智慧编程,童程未来人工智能编程。

2.创新创意类

3D智能作品创作,数字艺术作品创作,北斗时空智能作品创作。 

3.智能竞技类 

智造未来,人形机器人任务挑战,水中机器人协同竞技,智能园艺家,智能餐饮机器人,机器人越野,WER 工程创新,FEG 智能车竞技,机器人太空任务挑战,TAI智能车挑战,狙击精英,多元智能竞技(Cube 智慧流水线、工程任务挑战、模块化机器人、火星移民、AI 平衡车、校园No.1)。

以上各赛项规则,详见 NOC 大赛网站:s.noc.net.cn。

四、活动选拔报送方式

1.创意编程类、创新创意类以及竞技类中的狙击精英、多元竞技项目,各学校通过NOC大赛官网平台(s.noc.net.cn)组织选手报名参赛,并报区县备案。

2.智能竞技类:各区县按照赛项,小、初、高各推荐1—3支队伍参加市级选拔。5月30日前将报名表格报送至邮箱jxhjy@zb.shandong.cn。

3.学生自愿参与,不收取费用。

五、时间安排

1.4-5月,赛项培训,区县选拔。

2.5-6月,组织市级选拔赛。

3.暑期参加全国决赛。

大赛组织奖励办法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举办第十九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