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举办淄博市第二十三届中小学生 “百灵”艺术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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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3-11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淄博市第二十三届中小学生 “百灵”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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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淄博市第二十三届中小学生

“百灵”艺术的通知

淄教体卫字20218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1〕1号)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淄博市第二十三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同时,以全国、全省艺术展演活动为契机,面向全体学生打造艺术精品,用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庆祝建党百年,厚植红色基因,突出红色教育与艺术创作结合,培养民族情感,引领学生养成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二)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普及性、公平性、群体性,组织举行惠及全体学生的各项艺术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围绕时代发展主旋律,突出地方特色,创排一批有特色、高质量、影响深的精品节目

(三)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促进五育融合提升审美情趣,塑造完善人格,努力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四)坚持优质开放。鼓励区县、学校提升艺术节活动的开放性和趣味性,依托优秀传统艺术专家和非遗传人等社会资源,促进多方融合,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开展和艺术师资队伍提升,努力打造艺术专家进校园活动品牌。

三、活动主题

以美育人·艺心向党

四、活动项目

艺术节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建党百年优秀艺术作品系列展示活动。

(一)活动项目

1.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2.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3.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

4.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各区县和中小学要按照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求,立足美育课程建设、审美课堂与学科美育、审美实践与创新、美育评价以及五育融合等方面,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与教学改革创新,引领全市学校美育发展。

5.建党百年优秀艺术作品系列展示活动。遴选全市“百灵”艺术节部分优秀节目和作品,于“七一”前组织开展庆祝建党百年优秀艺术作品系列展示活动。

(二)活动组别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五、报送要求

所有项目以区县(含局属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局属学校参加区县统一选拔(不能弃权)。同一学校在同一类项目上只能报送一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所有上报节目光盘、作品、工作坊视频、美育案例经市级选拔后,择优参加省赛和建党百年优秀艺术作品系列展示活动各区县(含局属学校)项目汇总表、节目光盘、美术作品、工作坊方案、美育案例申报书及区县活动方案和总结须6月15日-17日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信息报送要精准,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地址:市直机关第二办公大楼(张店区联通路202号);联系人:吴磊,联系电话:13561688282,3171383;纸质稿加盖区县、学校公章,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bjyjtwyk@zb.shandong.cn。

六、实施步骤

(一)校园艺术节活动阶段(2021年3月-4月)。以学校为单位,结合学校特色,制定校园艺术节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校园艺术节展评活动

(二)区县展评阶段(2021年4月-5月)。各区县结合疫情常态化规定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评活动,严格按推荐节目录制光盘、作品数量要求以区县为单位统一报送。

(三)市级展评阶段(2021年6月-7月)。对各区县(含局属学校)上报的节目、作品、学生工作坊视频及美育案例进行评,择优参加省赛和建党百年优秀艺术作品系列展示活动

七、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设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优秀组织奖。

2.艺术表演、艺术作品学生艺术实践优秀工作坊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分设一、二、三等奖。

3.优秀指导教师奖:艺术表演节目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3名)艺术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1名)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4.优秀创作奖:为原创的一等奖节目即获优秀创作奖。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和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严肃活动纪律。制定展演活动实施办法,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保证展演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

(三)注重宣传实效。加强宣传,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淄博市第二十三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及汇总表

2.淄博市第二十三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及报送表

3.淄博市第二十三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及申报书

4.淄博市第二十三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报送数量分配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