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举办“中银杯”淄博市第十三届职业 (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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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5-06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中银杯”淄博市第十三届职业 (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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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银杯”淄博市第十三届职业

(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淄教职字〔2022〕9号

 

驻淄各高职院校,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工会、团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充分发挥大赛风向标作用,促进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中银杯”淄博市第十三届职业(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技能:让生活更美好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总工会

共青团淄博市委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部门职责

成立“中银杯”淄博市第十三届职业(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相关事项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由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教育局会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人社局负责技能大赛的业务组织与协调工作,包括制定大赛的竞赛规程、评判标准、比赛要求等,并负责与各区县、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机构的联络和沟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引导有关企业给予大赛技术支持,组织有关企业现场观摩、与优秀获奖选手签订双向就业协议,为校企合作搭建平台,鼓励企业进行大赛冠名和赞助。

(三)大赛组委会

主        任:

孙英涛

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主  任:

王建华

王    琮

市总工会二级调研员青团淄博市委副书记

 

李铮声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王永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县级干部

 

吕红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杨海燕

陆    冰

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共青团淄博市委学少部部长

 

孙隆洲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科长

 

张    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管理科科长

 

马小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刘昌伟 

市职业教育研究院书记、主任

 

司继明

市职业教育研究院副主任

办公室主:

孙隆洲(兼)

办公室成:

王    程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副科长

 

傅    宁

市职业教育研究院实习与职业指导科科长

 三、大赛分组

本届技能大赛设中职组(抽测组)和高职组。

四、大赛项目

(一)中职组

中职学生组:设资源环境与安全、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轻工纺织、交通运输、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教育与体育等11个专业大类的40个比赛项目(附件1)。

中职学生抽测组:在各中职学校参赛的项目中随机抽取赛项,并从该项目对应专业的高二学生中随机抽取参赛,技能抽测成绩作为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高职组

高职学生组设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电子与信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教育与体育9个专业大类的38个比赛项目(附件2)。

高职教师组设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电子与信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文化艺术、教育与体育8个专业大类的34个比赛项目(附件2)。

五、大赛时间

2022年5月全面启动,9月底结束。

六、大赛地点

大赛开幕式和各赛项的承办,由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承办申请表(附件3),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研究后确定承办学校。

七、大赛报名资格

中职学生组参赛选手须为我市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年龄限制在20周岁以下(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年制高职一、二年级学生可参加中职组比赛。

高职学生组参赛选手须是我市高职(高专)院校或技师院校注册在校学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高职教师组参赛选手须是我市高职(高专)院校或技工院校在编教师或连续被聘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非在编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参加团体比赛的队伍和参加个人赛的选手均可指定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可指导多名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团体赛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凡在往届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参加同一专业大类的比赛。具体组队要求详见各专业竞赛规程。报名者必须符合参赛资格,不得弄虚作假。参赛资格审查贯穿比赛全过程,在报名审查中发现问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在比赛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在比赛后发现问题,将取消其比赛成绩,收回获奖证书并通报批评。

八、大赛报名要求    

报名需提供如下资料: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附件4、附件5)、参赛报名汇总表(附件6、附件7),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稿;学生在校证明(中职组提供学籍卡片复印件,高职组提供学校盖章的学生在校证明);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技能抽测项目确定后,组委会办公室抽取确定参赛人员后,将抽测名单发送参赛学校组织报名。大赛承办申请表与报名材料一并报送。

报名地点:市职业教育研究院(市府东一街18号),联系人:张珍,电话:3182171,邮箱:zbzhangzhen@126.com。   

报名日期:截止至5月12日。    

九、大赛安全及纪律

各承办院校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可能有坠物、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对于有一定危险性的赛项,各参赛院校应主动为参赛选手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各参赛选手应遵守比赛规则,遵守赛场纪律,服从大赛组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比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比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场裁判有权中止严重违规选手的比赛。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一)健全防控组织体系

大赛组委会负责统筹领导和指导技能大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各承办院校要落实赛点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做好卫生防疫、医疗绿色通道、突发疫情处置、食品安全、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

(二)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承办、参赛院校要结合实际,依法、科学、精准、因地制宜制定技能大赛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进入赛场体温检测、比赛场地卫生清洁消毒、突发事件和舆情应对处置等办法,细化全流程各环节的具体措施,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三)严格人员管控

相关工作开始14天前,完成评委、工作人员等选聘工作,评委、监考等人员由大赛组委会负责,其他各类工作人员由承办院校负责,要全面摸排各类人员健康状况,建立健康管理台账,精准掌握健康信息。承办院校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组织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及相关人员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安全距离,依次检测体温、查看健康码、健康承诺书(附件8)、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核对身份。

(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赛点配备医务人员,对出现体温异常的选手,及时做出初步诊断。设立定点医院和绿色诊疗通道,确保就医顺畅。科学设置临时留观点,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各承办院校要在比赛前一周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全流程演练演习,明确各部门各环节责任,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十一、奖励办法

根据竞赛成绩,每个项目设团体一、二、三等奖,个人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一、二、三等奖;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教育、工会、团委、工信、人社等部门要组织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在政策上给予倾斜、经费上给予保障。

(二)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各专业有参赛资格的学生报名参赛。参赛情况与特色化专业评选、年度考核等挂钩,对于开设专业不参赛的学校将取消其以后各项活动的申报资格。

(三)承担比赛项目的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切实保证大赛顺利进行。各参赛学校应及时关注淄博市职业教育研究院(http://zbzj.sd.cn/)和淄博技能大赛负责人群(中职组QQ群号219443921,高职组QQ群号663167284)有关大赛的信息公告。

 

附件:1.中职组项目一览表

          2.高职组项目一览表

          3.赛项承办申请表

          4.学生选手报名表

          5.教师选手报名表

         6.学生报名汇总表

           7.教师报名汇总表

           8.参赛选手健康承诺书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总工会         共青团淄博市委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