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组织申报淄博市中小学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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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6-08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申报淄博市中小学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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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淄博市中小学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的通知

淄教职字〔2021〕13号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丰富和拓展中小学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场所,满足中小学多样化职业体验和劳动实践需求,充分利用职业院校实训场所及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实训基地开放共享机制,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及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决定在全市职业院校中培植淄博市中小学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现将基地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市各职业院校。

二、申报范围

全市职业院校内的实训基地或开放实训中心,主要包括装备制造、土木建筑、轻工纺织、交通运输、财经商贸、旅游服务、健康服务、文化艺术等专业大类的实训基地,以及职业院校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

三、申报条件

职业院校市级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申报坚持公益性、体验性、安全性、示范性原则,应同时具备基础条件、课程设置、劳动专区、劳动工具、师资配备、开放时间、费用优惠、安全保障、管理服务等9项条件(见附件1)。

四、推荐名额分配

(一)中职学校:各区县教体局可择优推荐1所中职学校(2-3个专业大类的基地项目)。

(二)高职院校:每所高职院校可择优推荐1-2个专业大类的基地项目。

五、申报推荐程序

(一)中职学校申报推荐

1.学校自评申报。中职学校如实准确填写《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自评清单》(见附件2),并随附相关佐证资料。自评全部符合要求的,填写《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3)。

2.属地受理审核。中职学校向所属区县教体局递交申报材料(技工学校须先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区县教体局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现场勘验,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出具推荐意见,报送市教育局。

3.市级复核确定。市教育局对各区县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纳入市级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推荐名单(见附件4)。

(二)高职院校申报推荐

高职院校填写《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自评清单》《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申报表》,由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人员现场勘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签具推荐意见,纳入市级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推荐名单。

(三)市级认定公布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基础教育科会同淄博职业教育联盟劳动与职业启蒙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认定的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按程序予以公布。

六、有关要求

(一)勘验审核。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每个申报项目均应由推荐单位牵头组成的3名及以上专家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签具勘验意见。如果有1项及以上“不符合”或有2项及以上“基本符合”的不得推荐。

(二)工作纪律。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项目申报须客观、真实、准确,推荐和认定须严格把关、公平公正;申报、推荐、认定各环节的组织者和参与者,须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三)材料格式。全面实行电子化申报。《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申报表》《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自评清单》及佐证资料等应以PDF、WORD格式电子文本各1份提报。

(四)报送时间。各职业院校的申报材料请于6月20日前送市教育局。

(五)联系方式。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电话:0533–3173517,邮箱:zbjyjzcjk@zb.shandong.cn。

 

附件:1.淄博市中小学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申报基本条件

       2.淄博市中小学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申报自评清单

       3.淄博市中小学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申报表

       4.淄博市中小学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基地推荐名单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