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编制发布和报送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677M/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1-11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编制发布和报送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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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发布和报送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

淄教职字〔2022〕28号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健全完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制度,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发布和报送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年报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3年职业教育年报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强化对年报编写质量、应用宣传及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年报质量关,充分发挥年报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

2.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对照指标内涵说明文件,认真梳理填写相关数据,高质量编制质量报告,确保报告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地反映本校人才培养质量状况。年报中除财务相关指标按照自然年度统计汇总外,其他指标均按学年统计,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3.各中职学校于11月25日前,将年报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各中职学校于11月30日前通过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服务平台(“edu.zwdn.com”)上传年报,同时,在学校官方网站以专栏形式发布。市教育局将对各中职学校的年报上传、发布情况进行检查。

4.各中职学校于12月1日前将签字盖章的年报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式1份)及《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报送市教育局,同时将电子版(Word和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5.市教育局将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报编制、报送工作的学校进行通报,并将年报编制、上报工作作为对各区县职业学校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柳世宇,联系电话:3173517;

邮箱:zbjyjzcjk@zb.shandong.cn;

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93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