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677M/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1-01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1
  • 字号:
  • |
  • 打印

关于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便函〔2021〕116号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有关学校:

宋庆龄奖学金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旨在弘扬宋庆龄爱国主义精神,树立优秀少年儿童榜样,为促进和引导广大中小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全国性示范引领作用。为做好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宋庆龄的崇高精神,为中小学生树立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中小学生从身边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引导和激励中小学生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党爱国爱人民,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奖项设立  

本届奖学金我市获得2个名额,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1份、奖学金人民币1000元。

三、评选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四年级至初中四年级的在校学生。

四、评选条件

思想品德好,认真践行《中小学生守则》,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学习勤奋,善动脑、勤动手,求知欲强,积极进取。诚实守信,遵纪守规,生活俭朴,热爱劳动,身心健康。

2.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尽自己的力量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做好事,尊老爱幼,文明礼貌,富有爱心。

3.具有远大的志向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把今天的学习成长、未来的远大理想和祖国的繁荣强盛结合起来。积极向上,不怕困难,乐于进取,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目标。

4.有特别突出的事例,真实感人,为中小学生树立学习榜样。 

五、评选要求

1.认真做好确定候选人工作。各区县和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中小学生参与推荐工作,发现身边的榜样,把候选人推荐工作作为引导中小学生向身边榜样学习的契机。每个区县上报候选人2名,小学、初中各1名,至少推荐1名农村学校学生;相关局属学校上报1名候选人。各区县要结合名额规定和小学初中比例、城市农村比例,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往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当选本届候选人。

2.认真填写报送材料。候选人及所在学校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填写《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主要事迹”一栏要通过生动鲜活的事例来讲述学生的优秀事迹。要引导被推荐者用自己的语言填写自我表述、心愿和梦想。每位候选人须附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粘贴于申报表相应位置。

3.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申报工作。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必须在被推荐人所在学校,家庭所在地社区、村等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情况须拍照留存,每生在学校和家庭等公示地点至少各一张。同时,应公布学校、县(区)和市三级负责此项工作单位的举报电话,接受监督,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填写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遴选确定1名本区县重点推荐学生,在名字前“*”标记。市教育局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上报省厅的候选人名单。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和公示材料以区县为单位,相关局属学校直接报送,于2021年11月10日前报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张炳伟

电话:0533—3183976

邮箱:zbjyjjcjyk@zb.shandong.cn

 

附件:1.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

          2.各区县申报名单汇总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