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强化指标导向 推动评价引领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677M/2023-540836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0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强化指标导向 推动评价引领

发布日期: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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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指标导向 推动评价引领

 

10月23日至11月3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开展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市级督导评估工作。评估组由教育部领航名校长、齐鲁名校长、省特级教师、省市督学、市教育督导智库专家等各学段教育专家和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9人组成。市教育局总督学、三级调研员高权全程参加督导评估。

期间,督导评估组按照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等4个分项组,分别依据教育部“评价指南”所确定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督导评价,重点围绕办学(园)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5大方面,通过推门听课、访谈师生、现场核验、实地调阅学校日常工作资料等方式,对10个区县、功能区的共计31所幼儿园、42所义务教育学校、10所普通高中、8所特殊教育学校自评及区县复评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系统评价,并在各区县召开反馈会。

反馈会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强国建设的政治高度抓好办学质量评价工作,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地落实好学校、教师、学生评价,严格按照指标要求和工作程序做好学校自评、县级评价,切实发挥教育评价导向引领作用。要聚力推进学段衔接,通过评价指标体系打通学段间教育理念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治理建设等,促进学生更好发展。要切实打通落实路径,组织全员对评价指标进行再学习、再培训,盯紧评价工作落实的关键群体,确保将每一项评价指标明确到岗位和责任人、落实到日常工作,常态化推进落实;对评价工作进行再梳理、再优化,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明确短板弱项,落实台账管理,坚持以评价促整改、以评价促发展,统筹推进对学校的各类考核评价事项,通过实施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不断优化学校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据悉,在顺利完成本次督导评估之后,连同前期单独开展的中职学校办学质量考核工作,我市已在省内率先实现了对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市级督导评估的各区县全学段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