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677M/2021-5157250 文号: 淄教基字〔2021〕29号
发文日期: 2021-06-11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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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淄教基字(2021)29号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为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抓好上课时间管理。各区县和学校要科学安排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生可提前10至20分钟到校进行课前准备活动,但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

二、切实减轻作业负担。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每日书面作业总量统筹调控机制,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小学三至五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参加课后服务的小学生,原则上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要全面落实作业差异化、个性化设计要求,为不同学习水平学生设计不同数量和难度的作业。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即时停止作业就寝休息,教师不得以未完成作业为理由惩戒学生。

三、规范校外培训活动。要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给学生布置作业。对违反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约谈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再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引导家长不盲目让孩子参加校外培训,不盲目跟风报班,不自行任意给孩子布置作业,避免出现学校减负、家庭加负挤占学生睡眠时间的现象。

四、培养良好睡眠习惯。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确保每天小学生睡眠时间达到10个小时,初中生达到9个小时,高中生达到8个小时。家长应督促子女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要加强睡眠宣传教育,为教师、学生和家长开设科学睡眠专题教育课,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

五、保障学生午休时间。各学校要合理确定学生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下午上课时间,保障学生适当午休时间,培养学生良好午休习惯。对中午走读的学生,要加强家校沟通,指导学生在家午休,保障睡眠,提高效率。对需要在校午休的,要坚持有解思维,利用现有宿舍、教室、音乐舞蹈室、实验室、阅览室、体育馆等空间,探索采用睡眠垫等方式,尽可能为学生午休提供便利条件。

六、加强学生睡眠监测督导。教育部门要把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和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进一步加强监管。要把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学校要设置睡眠监督员,负责监督、指导各班级落实睡眠工作要求。要依据睡眠时间要求,逐生调查,逐生确认,确保每个学生睡眠时间均能达标。对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的学生,要逐生分析,找出睡眠不足的影响因素,家校合作,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