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以文化引领和流程优化指引教育督导责任区治理质效持续提升 ——我市出台教育督导责任区工作指引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677M/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31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以文化引领和流程优化指引教育督导责任区治理质效持续提升 ——我市出台教育督导责任区工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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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淄博市教育督导责任区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教育督导责任区治理体系,提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质效,推动全市教育高品质发展。

《指引》对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政策要求和我市教育督导传统积淀及典型经验做了系统集成,着眼教育事业发展长远,对教育督导责任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了统筹优化,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全市教育督导责任区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的基本遵循。

文化引领

《指引》确定依法督导、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公平民主、文化引领等5项工作原则,首次提出“知行智合、求真惟实、导预督正”淄博教育督导文化精髓,并将依法、据实、一研两备、督要害、导路径等督导文化内涵要义融入教育督导全环节,引领各级督学和各级各类学校实现对问题的“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杜绝“亡羊补牢”。

流程优化

《指引》对责任督学入校督导流程做了全链条优化,具体细化为制定计划、确定方案、确定人员、一研两备、明确方式、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督导记录、反馈意见、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督办、总结报告等16项实操流程。

 闭环管理

利用市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及移动端APP实现了从“发布督导通知”到“反馈问题及意见”再到“督促整改落实”关键环节的闭环管理,做到“一网办”“掌上办”。

 体制创新

在教育督导责任区设置方面,引领区县探索以学校发展共同体、教育集团等为单位,科学合理设置督导责任区,逐步落实按学段、办学类型分区管理。在学校责任督学配备方面,明确学生数超过3000人的学校按照1:1比例配备责任督学;探索为区县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配备市级责任督学,实行市、县两级挂牌督导。

运行保障

为保障教育督导责任区管理运行,提高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质效,《指引》明确了聘任注册、培训、考核、奖惩、纪律要求等责任督学管理中5个主要方面的指导意见,并对督学证、备案表、公示牌等制式进行了规范,围绕组织领导、条件保障、结果运用等3方面提出运行保障指引。

我市2008年启动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相继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建设的意见》《淄博市市级教育督导责任区工作规范(试行)》。截至目前,已分别建立11个市级、87个县级教育督导责任区,566名责任督学、912名学校教育视导员实现了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临淄区被评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

下一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采取自学和集中、线上和线下等多种方式,组织市、区县责任督学深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指引》精神,并开展市级督学培训班、区县责任督学专题研讨等活动,督促各级责任督学、学校教育视导员学深悟透用好《指引》,切实推动全市教育督导责任区治理质效持续提升,加快推动全市教育高品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