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借风扬帆好行船——淄博市以《意见》精神贯彻推动教育督导水平持续提升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677M/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3-23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借风扬帆好行船——淄博市以《意见》精神贯彻推动教育督导水平持续提升

发布日期: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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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着力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各级各类相关主体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必将对今后一段时期的教育督导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淄博市高度重视对《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2月20日即下发通知,组织各区县认真学习宣传《意见》精神,要求各区县不等不靠,抢抓机遇,先行先试。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深入学习研讨基础上,全面对照“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职能,探索将《意见》精神落实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水平全面提升和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完善等方面,借全国上下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东风,全面推动我市教育督导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协同履职,加快整治学前教育瓶颈问题

《意见》就加强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提出,“明晰相关单位职责,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从当前情况看,“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教育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尤其是在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中,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不清,主动履职不到位”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为建立部门协同履职工作机制,我市因势而谋,在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中有效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

对照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指标要求,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高、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不规范等瓶颈问题严重制约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我市抓住“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机遇,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部门作用,着力做好学前教育“扩容”、“提质”两篇文章。加快推进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百日攻坚行动”,市、区(县)两级教育、自然资源、住建等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挂图作战,建立通报约谈处罚机制,落实“一园一案”,完善整治工作全过程闭环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组建222个共同体,全市755处幼儿园全部纳入共同体发展模式,突破“领着走,扶着走”的传统格局,着力打造“一起奔跑”的共同体发展姿态;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全覆盖,规范开展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现全市幼儿园保教质量整体提升,从根本上推进“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化解。

二、精准施策,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意见》明确,“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集中研究督导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督导发挥作用”。为推动区县政府承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体责任,我市应势而动,坚持精准施策,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我市确定“全市整体推进、各区县同步启动、分类分批创建”推进机制以来,把各区县创建工作纳入市委“民生社会建设率先突破”考核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利用市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优质均衡发展监测系统,对区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行过程性诊断和适时精准施策。结合市域义务教育发展实际,弱化区县间横向比较评价,侧重对本区县发展增量进行考核,继续坚持“月调度、季考核、年度评估”,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动,对学校新建改扩建、大校额化解、落实五育并举、学校文化与章程建设以及民办学校创建水平提升等重点工作项目实施精准推进。

三、持续整改,不断提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水平

结果运用是教育督导工作的薄弱环节。《意见》在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中,从完善报告制度到压实问责制度,八项举措成为教育督导结果运用的根本保证。为推动政府全面提升教育履职水平,我市顺势而为,实施考核推动,强化过程性整改,发布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评价报告。

2019年,在迎接省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查评价中,我市圆满完成“以高标准自查、高质量整改促进教育品质提升,确保成绩优秀”的既定目标。市教育局将自查、整改与迎检工作贯穿全年。年初,梳理评价指标,明确牵头科室,对接市直部门,对区县跟进指导。市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实地督查后,分区县建立问题台账,将整改情况纳入“民生社会建设要率先突破”考核,五轮次调度推进整改情况,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强力推进。省政府督查组对我市实地核查后,全市以省反馈意见为依据,继续坚持部门高效协同、科室密切配合,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年底,通过第三方组织了群众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测评。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综合市对区县实地核查、问题整改及满意度测评情况,形成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创新赋能,逐步完善教育督导工作推进机制

《意见》致力于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当前工作存在的督导工作重点不突出,督导方式方法比较落后等问题。为更好推进2020年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及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等重点工作,我市乘势而上,创新方式、激活赋能,高效推动教育督导机制完善提升。

实施增值性评价,制定“跳一跳够得着”的目标,按照项目化管理、清单式推进的工作模式,实现过程性工作可考核、可追溯。在各区县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基础上,逐区县分析研判、调度指导,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城镇居住区配套园整治、大班额化解等各自短板,聚焦瓶颈问题和共性问题确定重点工作项目,按月制定推进措施及责任人,逐区县审定形成“区县教育督导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和“区县教育督导重点工作年度分月推进表”“区县教育督导月度重点工作一览表”两张清单。抓好“一区(县)一案”“两张清单”落实,既全面掌握了区县工作底数,又实现了市、区(县)教育督导部门的思想统一;既有利于形成全市一盘棋、整体系统提升,也有利于分类施治、重点各个突破;而且,多部门参与实现了智慧众筹、分工协作,也保障了重点工作推进路径清晰。系列举措,必将激活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一池春水”。

疫情难阻春风至,借风扬帆好行船。

下一步,淄博市将按照教育督导“长牙齿”的要求,逐步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教育督导运行机制、督学聘任管理机制,不断强化教育督导保障机制、教育督导问责机制,以更加精准、高效的教育督导工作为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