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报告》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677M/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3-13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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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报告》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0年3月13日

 

 

2019年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报告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全省教育改革发展暨2018年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查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市对区县政府实地督查、问题整改及满意度测评情况,综合形成评价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1.党建引领教育优先发展。各区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八个区县委成立教育工委,各级各类学校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严抓实“三会一课”制度,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各区县将教育优先发展列入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教育专项规划,做到了教育发展“三个优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化解制约教育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

2.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各区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做到了逐年只增不减。绝大多数区县能够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部分区县及时补拨2018年欠拨的民办教育、职业教育等生均公用经费,部分区县追加并拨付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2019年预算。持续调整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加快新建、改扩建学校建设,积极化解大班额、大校额问题。提前一年完成“全面改薄”规划任务。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有效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义务教育毛入学率和巩固率保持较高水平。开启智慧校园建设,学校信息化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联动机制和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全力保障学校(幼儿园)安全。健全完善学生资助制度,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规范设立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健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将有关问题的整改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内容,有效推动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水平提升。

3.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加快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核定公办幼儿园机构和人员编制,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完成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合力推进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稳步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工作,各区县完成年度创建任务,城乡之间、学校之间资源配置差距逐步缩小。加快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学校制定自主发展三年规划并进行首轮测评,新高考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加强职业教育规范化、示范性和优质特色学校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持续推进内涵发展,不断提高中职学校办学能力和水平。实施特殊教育二期提升计划,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特教事业健康发展。

4.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大部分区县能够及时核定教师编制,按照“有编即补”“退补相当”原则招聘教师,并向农村学校倾斜;部分区县根据需要设置了临时周转编制专户,用于补充急需学科教师;部分区县在教师职称评聘中设置“弹性岗位”,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县管校聘”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进一步盘活了教师资源。部分区县积极推进“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未签订合法合规聘用合同”问题整改,成效显著。持续加大乡村教师政策倾斜力度,乡村教师职称晋升、乡镇工作补贴等基本得到落实。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月、最美教师评选等活动,尊师重教氛围浓厚,教师待遇地位不断提高。

5.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强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强化落实五育并举,阳光体育运动硕果累累,大美育格局逐步完善,学生综合素养显著提升。发挥地域优势,打造办学特色,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融入学校文化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实现了“一校一章程”。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和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的治理力度,有效减轻学生课外负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教育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在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中,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不清,主动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须进一步加大,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均衡,教育综合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2.学校安全隐患未得到根本化解。个别区县尚未完成对有关校舍的安全鉴定或未对鉴定结论进行有效处置,个别学校仍在使用陈旧校舍,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不到位,上下学道路拥堵,个别临近交通主干道的学校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3.教育经费未完全落实到位。个别区县未足额补拨所欠教育经费,个别区县未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纳入2019年预算。部分区县教育经费拨付不及时,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分配,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

4.教育资源有待扩充改善。部分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功能用房不足,不能满足教学需要。仍然存在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个别区县大校额问题突出。部分中职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图书册数等达不到规定要求。

5.学前教育发展任务艰巨。部分区县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进展缓慢,存在规划、建设、移交、使用不到位的幼儿园,且有新增现象。个别区县未将重点保障的公办幼儿园纳入编制管理。部分区县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合法合规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仍未达到100%。

6.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未实现大体相当。部分区县中职(含技工学校)招生占比偏低,个别区县距“大体相当”要求差距较大。个别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不达标。

7.教师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源不足,存在教师结构性缺员,教师招聘工作未在七月底前完成且未根据需要在部分学科实行面试前置。个别区县存在有编不补问题,部分学校师生比达不到标准。农村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校长职级制改革、农村教师交通补助等有关政策未落实到位,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8.内涵发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有待深入推进,招生政策须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仍需持续用力。部分学校管理水平和学校文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加强。部分学校或因缺乏师资,或因校舍不足等,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等课程开设不全、课时不足。

三、评价结果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市对区县实地督查、问题整改及满意度测评情况,综合确定各区县、各功能区评价等级。

优秀:桓台县、淄川区、临淄区、张店区、高青县。

良好:周村区、沂源县、博山区;文昌湖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

评价结果将作为对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各区县要根据市政府印发的整改方案和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区县的反馈意见要求,对现存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有效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下一年度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