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公布2021年度淄博市规范化食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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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677M/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2-0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教育局 |
关于公布2021年度淄博市规范化食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2021年,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底线思维,以“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创造性开展工作,保障了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淄博市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推荐2021年度淄博市规范化食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在各区县、各学校推荐的基础上,市教育局认真审核,评选出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等19个规范化食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房向宇等62名规范化食堂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狠抓落实。希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食堂创建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合力促进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2021年度淄博市规范化食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2021年度淄博市规范化食堂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淄博市教育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