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教育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677M/2021-None 文号: 淄教法字〔2021〕1号
发文日期: 2021-04-02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教育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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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教育法治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根据《法治淄博建设规划(2021-2025)》《淄博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淄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全市教育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教育局

202142

 


2021年全市教育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落实突破年”工作要求,以教育评价改革为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深化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提高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开展领导干部普法活动,举办机关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开全开足国家课程,对法治教育课程开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二、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创新普法形式和机制,提高普法专业化水平,形成普法与执法紧密结合的工作新格局。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把学法用法考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修订《淄博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登记备案工作。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修订《淄博市教育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完善教育行政处罚制度保障体系,实现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常态化。探索建立教育行政指导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答复、答辩、出庭等工作。

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和“无证明城市”建设,提高教育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推进教育政务服务“进厅办、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解决堵点痛点难点,打造教育服务工作品牌。严格落实企业免检免扰、“不罚轻罚”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执法”“互联网+监管”,规范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企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平台。加强民办学校信用承诺制度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复查,把依法治校办学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健全现代学校制度,保障中小学办学自主权,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建立健全教师、学生申诉制度,注重运行行政调解的方式,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师生权益的矛盾纠纷。

六、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落实法治教育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考试等工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抓好教育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开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防校园欺凌等法治宣讲。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织开展好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宪法小卫士行动。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的配备和管理,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规范化。探索建立法治教育志愿者制度,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形成以法治观念养成为中心,实践教学、探究学习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法治教育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