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教育强镇筑基试点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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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3-01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教育强镇筑基试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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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教育强镇筑基试点名单的通知

淄教基字〔2022〕6号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教育强镇筑基试点名单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号)、《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强镇筑基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21〕17号)要求,经各区县申报、市级评审,确定博山区八陡镇、高青县常家镇、沂源县鲁村镇和大张庄镇、临淄朱台镇、周村区南郊镇、淄川区双杨镇、桓台起凤镇、文昌湖区商家镇为第二批市级教育强镇筑基试点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试点方案。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试点镇工作方案进一步调整,对标省市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工作要求,按照目标明晰、路径清晰、措施过硬、操作可行、保障有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试点镇工作方案,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年内取得较大突破。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推动试点工作的主体责任,健全试点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推进机制,组织专业力量打造提升教育质量。各试点镇要认真查摆短板不足,建立问题台账、改革台账和突破台账,积极发挥好能动作用,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下,创新改革,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

三、做好工作总结。各区县、试点镇要将教育强镇筑基工作纳入乡村教育振兴全局,作为乡村教育振兴试点建设重要抓手,对第一批市级试点镇试点成效进行认真测评总结,指导其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深化推进试点工作。各区县、试点镇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淄博市教育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