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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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677M/2023-533204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1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教育局 |
淄博市教育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教育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822室;邮编:255030;电话:3184086;邮箱:zbjy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一年来,我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辅助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栏、新闻发布会等公开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持续推进公开工作规范化,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主动公开
2022年,市教育局网站公开信息4707条,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信息666条;“淄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728条,微信视频号公开信息282条,抖音号公开信息129条;“淄博教育”今日头条、新浪微博公开信息384条。在中国教育报、山东教育报、淄博日报等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我市教育新闻60多篇,在“山东教育发布APP”上发布信息151条。
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公开公示招生政策、直属学校教师招聘计划、考试成绩、录取人员名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招标等信息,及时发布领导信息、政策文件、人事招考、职称评定等各类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教育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加大决策前和决策过程公开力度,并在决策作出后按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信息,市教育局创新工作方法,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见面会和通报会等方式宣传教育新政策、新发展、新变化,不断提高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2022年,市教育局共参加新闻发布会11场,有力推介了淄博教育,教育成为淄博这座城市的一张“靓丽名片”。
序号 |
时间 |
主题 |
备注 |
1 |
1月5日 |
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 |
市政府召开 |
2 |
1月6日 |
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
市政府召开 |
3 |
1月20日 |
《关于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方案(2022—2024年)》新闻发布会 |
市委召开 |
4 |
3月15日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
市政府召开 |
5 |
3月21日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
市政府召开 |
6 |
5月6日 |
“品质提升 走在前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
市政府召开 |
7 |
6月14日 |
淄博市“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 |
市政府召开 |
8 |
6月23日 |
淄博市构建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新格局新闻发布会 |
市政府召开 |
9 |
8月10日 |
“淄博人才金政50条”出台新闻发布会 |
市政府召开 |
10 |
10月28日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
市政府召开 |
11 |
12月1日 |
淄博市品质民生重大实事项目新闻发布会 |
市政府召开 |
(二)保障依申请公开权益
2022年,市教育局共收到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为网络申请件,相较于2021年减少3件,现全部予以公开,及时受理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信息公开管理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安全,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全流程管理。一是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做好保密审查;二是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要求各科室一律在各类文函的起草环节明确信息公开属性,拟定为“不予公开”的要有充分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等作为依据;三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每年根据立、改、废等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教育局把网站、微信、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多个平台形成的“媒体矩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信息,主动解读政策,正面引导舆论,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人员机构方面:市教育局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目前有专职工作人员2人,负责机关政务公开,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监督指导方面:2022年9—10月,根据省、市信息公开要求,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迎接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督促区县、局属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11月,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反馈2022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情况的函》《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第三季度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梳理分析,迅速部署整改,对张店区、临淄区、高青县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业务培训方面:年初,编制了《淄博市教育局2022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省教育厅相关业务培训2次,市政府相关业务培训3次,组织教育系统内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2次,有力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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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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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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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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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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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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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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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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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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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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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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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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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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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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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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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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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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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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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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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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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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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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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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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工作要求,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数据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不够充足,上传信息数据不够全面。三是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的机制还有待完善。
市教育局针对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重点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二是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市教育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市教育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85件,共计110件,其中20件群众关注度高、涉及范围广的建议提案答复已在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发布。市教育局持续放大建议提案办理实效,全面激发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强劲动能,实现了沟通率、办结率、满意率“三个100%”。
(三)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全市教育大数据资源共享,实现义务教育入学“零跑腿”。为解决传统招生中家长现场集中排队、耗时过多等问题,市教育局着力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一次办好改革,依托“互联网+招生”改革入学流程,实现了义务教育入学“零跑腿”。市教育局坚持全域启动、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建设义务教育入学网上报名招生系统,推动实现家长报名、资料提交、审核录取“网上办”“掌上办”。
二是创新校务公开方式,打造阳光透明教育。市教育局持续健全公开制度、狠抓载体建设、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模式,把教育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有效保障了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阳光透明教育。
(四)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情况
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印发了《淄博市教育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升的同时,持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高效推动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