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校园欺凌的答复
马国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校园欺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提案阐述了校园欺凌情况的现状和问题,列举了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了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具体、中肯、有针对性的建议,对我们下一步推进相关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始终将其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维护校园安全的重要一环来抓。各学校不断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持续完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各学校通过定期开展普法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师生的法纪观念;通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努力增进学生间的感情;通过家校联动,较好地管控学生日常行为;通过及时摸排梳理问题隐患题,有效防止欺凌行为的发生。
一、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体系。积极建立健全欺凌防治工作体制机制,联合市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团市委、妇联、残联建立中小学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淄博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严格落实省教育厅《防范中小学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小组,不断完善校园欺凌防治协调、处置、预防等工作机制,明确了校园欺凌防治内容、措施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了“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校园欺凌治理工作体系。同时各区县也分别成立相应欺凌防治工作小组,全市中小学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教职工、家长代表、社区工作者、“法治校长”等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二、深入开展校园欺凌综合治理。2021年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暴力事件防范和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2022年制定《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评估标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评价计分表》,不断强化欺凌防治工作力度。(一)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市区教育部门在本单位网站、辖区学校的大门、公示栏、学生通道、学生宿舍等显著位置公开欺凌事件举报电话,方便学生、家长随时反馈意见建议,征集校园欺凌线索。各学校建立校园欺凌线定期摸排报告制度,班级设立信息员,每月统计校园欺凌事件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全面掌握欺凌防治工作情况。不断强化技防手段,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存储至少30天,重点部位与公安系统联网且存储时间达90天,一键报警实现全覆盖并与公安联网。(二)搭建平台,做好教育。市区教育部门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班主任日常培训,各学校充分利用安全“六校长”工作机制,每逢春季秋季开学、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主动邀请安全“法治”校长进校园,开展学生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实现校园欺凌防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结合扫黑除恶工作,配合公安等部门不断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整治,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针对学校及师生的违法犯罪和渗透破坏活动,堵塞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漏洞。目前,全市城镇中小学均建立以民警(辅警、协警)为主体,学校干部、教职工、志愿家长等共同参与的护学岗,常态化开展上放学护学工作,有效提升了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
三、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建立考评问责机制,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纳入“平安校园”考核指标体系,对发生严重欺凌事件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对每学期发生2起及以上欺凌事件的学校,调整学校主要领导岗位,约谈区县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督导检查、区县交叉检查,近来市教育局累计对400余所中小学进行专项检查督导,有效落实欺凌防治各项工作要求。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进一步加大了这方面工作力度,组织相关科室深入学校进行调研,指导各级优化完善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完善治理体制机制。持续细化完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评估标准》,强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职责,落实学校治理主体责任,落实校长“走流程”查安全隐患机制,一把手抓好每月欺凌线索排查工作,配齐心理教师开足心理课程,学校干部、班主任深入教室宿舍,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行为动向,早发现早干预早化解。
(二)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指导各学校制订学生安全法治教育年度计划,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把防治校园欺凌相关知识纳入重点教育内容,做到内容统一、课时明确、面向全体、责任到人。积极开展案例式、情境式教育教学活动,让学生直观认识欺凌行为表现,熟悉反抗或保护措施,推动安全法治教育系统化、常态化、正规化。充分利用“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平台并不断巩固成果,丰富法治教育手段,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方式,定期邀请“法治”校长进校园普及欺凌防治法律知识,积极协调检察院等部门,组织师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了解法律知识明确欺凌概念,掌握欺凌事件处理方式。
(三)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把欺凌防范教育纳入行政干部、校长、教师、班主任日常教育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欺凌防治学习,每学期开学前后,针对全体教师开展一次防治校园欺凌教师培训,每月班主任例会分析校园欺凌形势问题,不断细化欺凌线索摸排程序,丰富欺凌摸排手段,明确欺凌事件处置流程,进一步提升教师防范意识和工作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期盼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我们为淄博教育更美好的明天而共同努力!
淄博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