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淄博市家校社协同育人实施办法的答复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2023092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教育局
答复时间: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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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关于制定淄博市家校社协同育人实施办法的答复

 

李志红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淄博市家校社协同育人实施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支持和贡献。从建议的内容能够看出,在家校社协同育人方面有着深入的调研和思考,对我们推进相关工作有着巨大帮助。近年来,教育局就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也与您的意见建议相契合,主要工作如下:

一、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格局构建情况 

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发挥各方教育主体合力作用,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此,我市高度重视,近年来一直积极推动、不断完善。一是通过网上家长学校、专题宣讲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广大家长了解法律对家庭责任的规定,更好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形成家校共育合力。二是我市出台了《关于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统战部、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30个单位在家校社共育中的责任和任务,明确提出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发力的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机制。三是积极推动构建“教育+”社会教育资源共享共育机制,引导各学校主动与宣传、团委、妇联、科协、文旅等部门协商、对接,争取各部门支持,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为学生社会实践提供支撑。四是积极推进建设三级家委会,支持家长委员会发挥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的作用,形成家庭、学校教育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的条件。五是支持学校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特别是推动落实《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为所有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为学校、教师正确行使教育管理权利,放心大胆办学和依法依规管理学生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教育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事业,在学校办学中,不同利益群体对学校教育表达不同诉求,提出各种期望,是客观存在的现实情况;有些不合理诉求,也会对学校教育造成一定困扰。您基于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当前困境的研究,提出制定《淄博市家校社协同育人实施办法》,切中时弊,有很强前瞻性和针对性。

近来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了《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家庭协同育人责任,提出形成定位清晰、机制健全、联动紧密、科学高效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目前,我局正在就推进落实该意见进行研究,您的提案与该意见的主旨、精神基本一致。

下一步,我们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将充分采纳、吸收您的建议,也希望您持续关注,为我们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期盼您一如既往关教育、支持教育,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淄博市教育局

                                                                                   2023817

建议制定《淄博市家校社协同育人实施办法》或称为《淄博市家校社协同育人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