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推动全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677M/2022-532566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文稿解读|《关于推动全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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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全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全市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投入力度,弘扬工匠精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着力补短板、强内涵、树品牌,扩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完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加大重点政策落实力度、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大力提升职业教育水平、优化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强化职业教育发展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了我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22条具体措施。

1.完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二是强化职业教育市级统筹,统筹职业院校发展规划、统筹专业设置调整、统筹资源共建共享。三是优化职业教育发展平台。四是促进职普教育横向融通。五是深化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构建起“横向融通、纵向贯通”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2.加大重点政策落实力度。一是全面落实职业院校五项办学自主权。二是优化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三是完善教师引进“绿色通道”。狠抓重点政策落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3.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一是开展职业院校标准化建设,实施中职学校提质培优行动,夯实职业教育基础地位。二是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建设4个市级公共实习实训基地和8个区县级共享性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进一步提升改善实习实训条件。三是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4.大力提升职业教育水平。一是推进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推动23所高职(技师)院校争创省级高水平高职(技师)院校,推动35所中职(技工)学校争创省级高水平中职(技工)学校。二是实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重点建设20个左右高职(技师)高水平专业群、40个左右中职(技工)特色化专业。三是开展专业调整优化,实施驻淄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四是全面深化“三教”改革。五是支持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5.优化职业教育社会服务。一是协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深化校城融合发展。二是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支持企业自办、合办职业教育,放宽职业教育办学准入条件,推动校企共建共管50个产业学院、企业学院。三是畅通技能人才就业渠道。搭建校企“面对面”平台和“键对键”网络平台,开展市情教育,讲好“五好”淄博故事,引导青年学在淄博、创业在淄博。四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总量达到15万人次以上。

6.强化职业教育发展保障。一是落实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二是完善督导评价制度,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三、主要特色与创新

1.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实市、区(县)党委研究职业教育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审议职业教育发展。发挥市、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政府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谋划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从上至下各级政府树立责任意识,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工作台账,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分级分类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在全国推动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力争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实现新突破。

2.结合实际对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提出新要求。《若干措施》结合多年来我市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导向,对制约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和难题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对新时代下职业教育该如何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3.横向融通和纵向贯通全面发展职业教育。建立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1+N”合作发展机制,每个区县至少组建1个办学共同体,开设职普融通班,提高联合育人水平,实现职业教育横向融通。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各层次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案等方面有机衔接,实现职业教育纵向贯通。

4.加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前瞻性思考。开展专业调整优化,紧密结合新能源、环保、数字经济等淄博市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动态调整专业设置,撤并整合就业率和留淄率低的专业,大力培养与产业发展相衔接、与市场需求相适配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提升对地方产业发展的贡献度和毕业生留淄率。支持企业自办、合办职业教育,放宽职业教育办学准入条件,鼓励企业依法开展多种形式办学,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落实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