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全面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

为切实帮助家长解决下午下班时间与接孩子时间冲突的实际困难,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全面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本校在读且有服务需求的小学生;有校车接送的学生需学校、校车运营方、家长协商一致同意。

二、服务时间

课后延时服务在上学日下午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17:30。

三、服务内容和形式

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学校因校制宜确定服务内容和形式。鼓励各学校充分挖潜,开展读书、体育、艺术、劳动、科普等活动。各学校可探索“学校+家委会”“学校+志愿者”“学校+第三方”等方式提供服务。严禁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工作要求

(一)抓实工作部署。各区县和学校要广泛进行摸底调查,认真分析服务需求,抓紧抓实工作部署,确保4月底前所有小学全部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确保课后延时服务覆盖全体小学生,对提出合理服务需求的学生实现零拒绝。各区县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各学校要建立课后延时服务专员制度,安排中层管理人员担任学校课后延时服务专员,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安排到位、有效落实。

(二)强化激励保障。各区县要按财政经费补助标准足额拨付课后延时服务经费。要切实强化教师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落实收入奖补政策和评优奖励机制,让教师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各区县要统筹协调,对因参加课后延时服务不方便接自己孩子放学的教师,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解决接送困难,让教师能安心做好课后延时服务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将课后延时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市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经费保障不到位、未实现全覆盖和存在违规行为的,酌情扣减评价分数。建立课后延时服务督查和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区县和学校开展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各区县要制定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基本要求或工作规范,做好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防范风险隐患。要结合区县实际,将课后延时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对课后延时服务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四)培育推广典型。各区县和学校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打造富有地方特色、体现学校文化的课后延时服务品牌;要以做精、做优、做实为导向,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典型学校工作经验,在服务形式、服务内容上积极探索创新,培育一批课后延时服务示范学校,推广一批课后延时服务典型经验,形成典型带动效应;要注重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教育内部宣传阵地,宣传好政策,推介好经验,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营造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良好氛围。

请各区县按照本通知精神,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于通知下发后5日内报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同时报送。实施中的典型案例及时报送。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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