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条件,细化措施。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各学校要制定手机管理具体办法,于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面推行。要明确手机进入校园的原则、程序和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避免简单粗暴的管理行为。

二、精准服务,优化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沟通的需求,因校制宜,以适当方式提供家长和学生联系的便捷途径,解决通话需求。优化学校管理,学生入校后,需和家长联系时,学校要提供通话条件;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各学校要将手机管理作为增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方式,通过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要集中开展手机使用、管理专题教育。

四、家校合作,形成合力。各学校要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向家长宣讲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加强手机管理的必要性和具体措施。家长应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言传身教,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学校要指导、鼓励学生家长和孩子一起制定手机使用管理家庭公约,引导学生在家期间养成正确使用手机的良好习惯。

五、强化监督,保障落实。各区县和学校要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统一保管、禁入课堂等要求落到实处。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工作纳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范围,适时对学校手机管理情况开展督导,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请各区县于春季学期开学前指导学校制定手机管理具体办法,各区县和局属学校于春季开学后一周内,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加强手机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送。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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