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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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3-03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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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教教服字〔2022〕8号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安委发〔2022〕2号)要求,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市教育局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淄博市教育局  

      2022年3月3日

 

 

全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化解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安委发〔2022〕2号)要求,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进一步推动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压实安全责任,坚持严格监管,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务必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将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治理任务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认真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对照以下两大类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治理。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不扎实,分析研判本地区、本学校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不系统不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透彻、掌握不及时。二是没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只重发展不顾安全,做不到立足防范,居安思危,常抓不懈,制度落实不到位,与业务工作未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三是危化品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学校分管实验室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未经培训上岗;实验教学课前未对学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一是组织隐患排查不扎实,治理实验室安全和危化品管理措施不力,排查整改隐患问题,流于形式、走过场,未实行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二是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三级联动责任体系机制不健全,校长安全管理履职不到位,未落实“一岗双责”,应急管理不到位,没有制定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或有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没有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演练。安全投入不足,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不力。三是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危化品未做到分库、分类专柜存放,标识不规范;“五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危化品申报、审批、采购、入库、登记、保管、领取、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制度落实不到位、台账记录不完整;危化品室“防盗、防火、防潮、防雷、防腐、防渗漏”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

三、时间安排

全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从2022年3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份)。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注重正面引导,开展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危险化学品科学认知水平。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月至9月)。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属地政府部门的统一部署,完善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认真组织排查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隐患问题整改,充分借助安全监管部门专业力量,统筹协调、规范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督促检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督促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月至12月)。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总结经验,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教育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市教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适时组织对区县、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进行抽查暗防,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和失职渎职的,坚决倒查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按照市安委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局属各学校于3月15日前,将本单位实施方案及确定1 名负责日常协调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将集中治理推进工作于3月、6月、9月及12月各阶段情况,规定月20日前形成报告,一并报送市教育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771476

电子邮箱:tiaojianzhuangbeike@zb.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