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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组织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与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4-04-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淄博市基础教育研究院 字号:[ ]


各区县教研室(教育研究中心),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教育文化事业部,局属各学校(幼儿园),直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规划办《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教科院《关于开展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对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与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对象

正常研究期限内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二、结项方式与步骤

(一)结项方式

结项采取会议鉴定的方式,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考察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形成专家意见并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

(二)结项步骤

结项分为三步:一是区县课题管理部门(局属学校随所在区县)根据研究计划于5月10日、11月5日前完成区县预结题,并将预结题通过名单报市教科所。二是市教科所审核各区县预结题情况,于5月20日、11月10日左右组织专家完成会议鉴定。三是市教科所将通过市级鉴定的结题材料于5月27日、11月17日上报至省教科院进行复核验收。

三、注意事项及说明

1.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课题须在研究期限内(含结题)至少提交一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科研成果专报》(要求及标准格式见附件),省教科院将通过专业评价,根据稿件质量进行奖励(奖励办法见附件)。

2.请严格按照结题要求做好查重工作,确保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并提交课题研究查重报告(无查重报告者,市教科所将不予报送);查重报告按照结题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要求进行装订。

3.课题相关研究成果须独家注明,如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称)成果,课题编号:×××或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名称)成果,课题编号:×××。

4.研究期限到期需要办理延期申请的或办理其他变更的,请提前向市教科所提交申请,由市教科所统一上报省教科院审批。所有超过研究期限、未办理延期申请的课题,以及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未结题的,均将予以撤项。请相关单位填写撤项项目统计表,并加盖公章,报市教科所。

5.其他结项要求具体见附件。

四、结项材料报送要求

1.格式要求。各单位将通过市级鉴定的课题结题材料一份(包括课题结题鉴定材料和《教科研成果专报》)、加盖公章的结题汇总表一份报送市教科所,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按照课题类型发送至zbsjks@163.com,邮件主题:“省规划课题结题(或省教育教学课题结题)+区县(单位)名称”,汇总表须单独附件发送。

每个课题的结题鉴定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工作单位+结题材料”;每个课题的《教科研成果专报》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工作单位+教科研成果转报”。课题结题鉴定材料和《教科研成果专报》须由区县分别汇总并打包发送。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结项通知要求审核、报送提交结题材料。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

3.未尽事项请及时咨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任玉娇,2229826。

电子邮箱:zbsjks@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www.sdjky.net/index.php?a=shows&catid=50&id=5623)

          2.关于开展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www.sdjky.net/index.php?a=shows&catid=50&id=5625)

   

               淄博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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