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和《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的通知》(淄办字〔2021〕2号)工作要求,经研究审核,确定了13项2024年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及进校园事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事项清单开展有关工作。
监督电话:3180471
附件:2024年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及进校园事项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