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基础教育研究院《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及《关于开展淄博市2023年中小学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申报、区县推荐,市基础教育研究院组建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对上报的材料进行了严格评审,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基础教育研究院教学质量监测科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3-2229737 电子邮箱:81653701@qq.com 附件: 1.全市2022年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优秀案例认定名单 2.全市2023年中小学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认定名单 淄博市基础教育研究院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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