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维护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严肃性,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教人[2001]6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发时间 每年2月、7月、11月工作日期间集中申请补发,特殊情况电话对接。 二、申请人提供材料 (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载并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要求提供原件二份(贴2寸照片)。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放于个人档案),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提供1寸照片一张(所有照片均需要同底版)。 三、补发地点及联系方式 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922室。联系电话:0533-2793613、279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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