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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淄博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

淄教字〔2021〕71号

2021-07-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意见(2020-2022)〉的通知》(鲁教师〔2020〕4号)的工作部署,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下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提升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引领教育发展,探索融合创新,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研究与实践。

(一)着眼发展,突出内涵。以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为导向,围绕课程标准、教学要求,结合教育教学重点难点和学校创新发展,提升教师依托信息技术面向现实环境解决问题的能力,避免拘泥于具体软件、硬件的技术性操作学习。

(二)因校制宜,精准施策。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总体目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信息化工作规划,基于发展规划提出教师信息素养目标,制定能力提升工作计划,做到因校制宜,精准施策,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形成常态和创新工作机制。

(三)抓准关键,全面提升。结合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主要针对关键对象和关键环节,切实推进学校管理团队的信息化领导力、学科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的信息化指导能力,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信息素养,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应用融合和融合创新,实现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常态化应用。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提升新机制,基本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发展目标:教育管理者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发展。

提升工程分两年(2021-2022年)完成,按学校数量的10%、50%、40%的进度,以整校形式推进。2021年上半年全市整体启动,分三期推进:第一期(2021年7月-12月),市级试点学校和市属学校,全市10%的中小学校完成;第二期(2021年10月-2022年4月),全市50%的中小学校完成;第三期(2022年5月-11月),全市中小学全部完成。通过在线学习和实践应用,每位中小学教师接受不少于50学时(其中,实践应用学时不少于50%)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培训。2021年10月前,各区县全面启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示范引领推进机制。加强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建设,对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标准(试行)基本要求(附件1),提升校长的信息化领导力。重点推进学校中层管理者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开展学科骨干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加强培训管理者、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培训,积极推广优秀案例。

(二)充分利用学习资源。各区县、学校充分利用“山东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的网络视频课程资源,结合本区县、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对教师信息素养提升的具体要求,确定本区县、本校的必修内容,并对教师通过“山东省教师教育管理平台”进行自主选课和学习做好组织与指导。每位教师从30个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微能力点中选3个能力点学习,内容应不少于 25学时。

(三)抓好校本研修主阵地。本次提升工程以校本研修作为实践应用的主阵地,每位教师的应用实践不少于25学时。各学校要以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30个微能力点(附件2)为主要目标,确定学校具体学习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学科特点,要重点围绕疫情防控期间“停课不停学”工作中显现在线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优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提升教师实施在线教育的能力。要采取教学实践、研讨交流等实践应用形式,开展各学科的信息化教育教学校本研修活动,整校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四)探索建设能力提升机制。加强基础教育研究院、教育信息化研究院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定期研讨机制,跟进并解决提升工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由校级领导、教师教育管理系统校级管理员、信息(电教)中心负责人和学科教研组长组成的校级信息化引领团队,建立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作管理机制。探索形成区县、学校两级融合创新机制,推进校级信息化引领团队与本区域培训、教研队伍的联动。

(五)促进乡村教师应用能力发展。按照“城乡帮扶、区域协同、示范引领”的原则,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因地制宜开展乡村教师的信息化教学示范培训。积极开展乡村教师的信息化教学示范研训活动,依托名师课堂、名师工作室等载体开展远程协同教研的新型研训模式,不断提高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提升乡村教育教学质量,助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六)引导教师参与教育资源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参与教育资源的建设和应用,将信息技术融入到教书育人的各个环节,重构教学设计,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中小学校提供优质、创新的资源。鼓励教师根据学科教学要求主动进行课程开发,积极利用空中课堂、“名师工作室”等优质资源开展教学活动,提升教学能力。

(七)探索“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新路径。要探索人工智能助推教师管理、教育改革、教学创新、“一对一”精准帮扶的新路径。积极开展基于图像识别、语音识别、人机交互等人工智能应用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辅助教师进行智能化的作业批改、学习反馈、作文教学、口语练习、在线答疑、教学管理等。建立教师电子档案,采集教师教学、科研等业务信息,形成教师发展大数据,通过数据挖掘技术,为助推教师队伍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开展精准施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管理。成立淄博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工作领导小组(附件3)(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提升工程的规划设计和统筹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基础教育研究院,市教育局人事科、财务科、基教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信息化研究院共同参与,负责提升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平台建设、政策解读、经费保障、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是能力提升工程组织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完善制度,整合资源,科学统筹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资源,重点做好定时抽检学校工作成果、考核数据。学校是实施能力提升工程2.0的主阵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以“助力学校教学改革,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学业评价等能力”为目标,加强学校、教研组、学科教师的一体联动,落实自主规划、自主研修、自主管理,负责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进行考核。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教育局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提升工程,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能力提升工程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能力提升工程的顺利推进。各中小学要统筹整合多方资源,为本校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所需经费可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中列支。

(三)开展骨干培训。在提升工程实施过程中,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工作推进中的难点、焦点问题,通过组建专家团队对骨干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实施培训者信息素养提升全员培训。

(四)做好监督评估。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建立中小学教师应用能力测评办法,对各区县提升工程开展中期和总结性评价。各区县制定整校提升评估指标和校本应用考核实施细则,对学校教师实施情况进行过程督导和质量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学校综合考评。

各区县、各学校要结合各自信息化条件和教师信息技术能力,研究制定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2.0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各区县请于2021年10月前将区县规划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标准(试行)基本要求

          2.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微能力点

          3.淄博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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