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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应急预案的通知

便函〔2021〕5号

2021-01-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预计2021年1月25日至1月27日期间,我市空气质量将出现一个重污染过程,全市于2021年1月25日14时3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1月25日15时0分由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Ⅰ级应急响应。

各区县、各学校要根据本区域内天气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要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基础上,突出做好以下几点。

一、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广大师生做好健康和安全防护。

二、根据本区域内天气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停课、校车停运等措施,并加强寄宿学生的管理,采取一切必要防护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三、对在家的学生,要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保持联系,及时做好教育引导;对在校的学生,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四、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减轻空气污染。

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处置并按规定上报。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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