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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起源地”校园足球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淄教字〔2021〕 8号

2021-01-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体卫艺科 字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

《关于开展“起源地”校园足球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体育局 

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淄博市委 

淄博日报社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 

  2021年1月22日

 

 

关于开展“起源地”校园足球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巩固和完善全市校园足球工作制度体系,推动校园足球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教体艺〔2020〕5号)《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鲁教体发〔2015〕2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28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的意见》(淄政发〔2018〕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起源地”校园足球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把校园足球改革发展作为深化新时代体育教育改革、推进体教融合深度发展的探路工程,充分发挥我市作为世界足球起源地文化优势,深入挖掘足球育人功能,加快校园足球普及发展,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激励机制,涵养阳光健康、拼搏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体魄强健、全面发展,形成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行业指导、社会参与的校园足球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为建设健康淄博、体育强市奠定基础。

2.基本原则。坚持立德树人、改革创新、遵循规律、依法治理、问题导向和统筹协调原则,做到科学谋划、有序推进、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二、工作目标

以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为重点,通过强化足球特色学校(幼儿园)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着力构建学段衔接、系统完善、科学合理的教学、训练、竞赛和后备人才培养一体化的校园足球发展体系,着力打造校园足球文化交流平台,提升校园足球信息化管理水平,帮助学生在足球运动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到2022年,全市校园足球管理体制机制基本理顺,教学训练、竞赛联赛、师资条件、宣传引导、后备人才培养等体系更加完善,力争每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至少有一名具有中国足协D级或同等水平教师或教练员,均建有1块以上足球场地;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5%以上,30%以上幼儿园广泛开展幼儿足球活动,60%以上中小学全面普及校园足球运动,特色学校70%以上、非特色学校40%以上的学生经常参与足球运动并掌握相应的足球基本知识和技能。

到2025年,力争我市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幼儿园分别达到200所、100所,校园足球运行和激励机制健全完善,校园足球文化氛围浓厚,“起源地”校园足球品牌特色彰显。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校园足球教学体系。落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指南(试行)》、《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游戏活动指南》,加强校园足球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按照“幼儿游戏化、小学兴趣化、初中技能化、高中专项化”的要求探索构建校园足球课程体系。在教会和学会上下功夫,推进校园足球教学改革,打造足球特色课堂,探索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因材施教的校园足球教学体系。幼儿阶段,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开展以培养兴趣为主的足球启蒙教育,让幼儿掌握基本的足球知识和技能;小学阶段,注重引导学生了解足球的基本知识,具备足球比赛的基本能力;初中阶段,让学生掌握足球比赛的基本要素和竞赛规则,提高控球能力,能够在对抗条件下展现足球基本技战术能力;高中阶段,进一步培养学生发展对抗条件下的足球技战术能力,培养特长技术和位置意识。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校园足球教学深度融合。促进文化学习与足球技能共同发展,推动思政课程融入校园足球教学。定期举行校园足球教学评比、训练课展示、基本功比武等活动,提高校园足球专业水平。

(二)构建校园足球训练体系。把足球运动作为学校大课间和课外活动内容,鼓励中、小学校大力发展学生足球社团,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足球运动。科学吸纳《中国足协青少年训练大纲》内容,修订、推广《淄博市校园足球训练指南》。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完善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为基础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校园足球课余训练工作网络,推动区域、城乡和男女青少年校园足球优质均衡发展。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必须建立班级、年级、校级足球代表队和集训队,制订科学训练计划,合理组织课余训练,为喜欢足球和有足球潜能的学生提供学习和训练机会。鼓励有条件的足球特色学校优秀足球队伍定期开展夏(冬)训。组建各年龄段市、区县两级校园足球队伍,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开展训练。把校园足球发展体系逐渐推广到校园篮球、排球、冰雪运动、武术、田径、体操、游泳和网球等项目上,力争形成完备的学校体育工作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

(三)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各级教育、体育部门共同制定校园足球竞赛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竞赛体系,完善足球竞赛奖励制度。校内竞赛要以班级为参赛单位在校内开展竞赛活动,小学一、二年级开展以兴趣培养为主、丰富多彩的足球活动和趣味性足球技能竞赛,小学三年级以上、初中、高中(中职)分别开展8人制(或5人制)、11人制(或8人制)、11人制校内足球竞赛。校园足球校际联赛以学校为参赛单位,分别建立市、区县两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制度,建成纵向贯通、横向衔接和规范有序的高中(中职)、初中、小学三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机制,努力让各级各类学校代表队有更多比赛、锻炼队伍的机会。有条件的区县根据联赛发展情况实行“主客场制”和“升降级制”。在联赛基础上,定期举办五人制、营地杯、锦标赛等市级校园足球比赛,做强校园足球竞赛体系。通过建设市、区县两级校园足球训练营等方式组织选拔性竞赛,开展定期、分级、科学训练,切实提高校园足球运动技能和竞技水平,促进高水平运动员不断涌现。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组织校园足球竞赛并参加校园足球校际联赛和选拔性竞赛。用好教育部校园足球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施学校足球队伍、校园足球俱乐部、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注册管理。严肃赛风赛纪,完善竞赛纪律处罚办法,健全监督、执法和仲裁机制,加强校园足球组织、俱乐部、从业人员诚信守则自律。各级教育、体育部门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托校园足球协会(或大联盟)、俱乐部或社团等组织实施竞赛活动。依托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区(临淄区)构建集研学、训练、比赛为一体的国家级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支持优秀的学校足球队定期参加市际、省际、国际足球比赛及交流活动。

(四)建立高水平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普及重心下移到幼儿园,不断夯实已遴选认定的足球特色幼儿园发展基础。按照高中、初中、小学1:3:6的基本比例,科学规划、整体布局区域内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不断提高建设质量。临淄区要深化校园足球改革发展,拓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通道,积极争创优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区。结合“淄博市优秀运动队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深入实施足球特色学校(幼儿园)提升行动,重点建设一批中小学高水平足球运动队,探索构建小学、初中、高中相互衔接、梯次递进的足球后备人才“一条龙”培养体系。有条件的足球特色学校可以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注册成立校园足球俱乐部,或者与市校园足球协会授权的社会青训机构开展合作,发挥校园足球协会、俱乐部在训练、竞赛、人才选拔、培养与保护等方面优势,建立多元化的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有较好足球运动技能和水平学生向职业体育发展,拓宽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进入省、国家等各级足球后备人才梯队、国内外职业足球俱乐部的通道,建立健全教育、体育和社会相互衔接的人才输送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探索建立校园足球与足协或职业俱乐部运动员流动和逐级反哺机制。

(五)打造校园足球文化体系。设立校园足球节,组织开展校园足球比赛、足球大课间展示、摄影、摄像、征文、手抄报、足球知识竞赛、专题评论、歌曲创作、足球游戏、足球技能展示、蹴鞠进校园等活动,丰富“传承齐风、舞动韶韵”校园足球文化内涵。规范市、区县、学校、班级四级校园足球标识(Logo),广泛开展校园足球队队名、队徽、队旗、队歌、加油口号等文化标识征集活动,引领校园足球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强“起源地”校园足球宣传推广,扩大校园足球的社会影响,营造校园足球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定期选派部分优秀校园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管理人员和运动员到国内外足球运动发达地区学习交流,支持各级教育、体育部门和学校与国内外高水平职业俱乐部建立友好关系,在校园足球人才培养、教师培训、出国研学交流等方面进行合作,推动校园足球国际化进程。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牵头建立淄博市校园足球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见附件),负责全市校园足球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及分类指导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校足办”),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市体育局青少科,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相应科室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全市校园足球日常工作。各区县、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参照市级模式建立校园足球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及其办公室。在市校足办领导下,成立淄博市校园足球协会,承担校园足球具体工作。鼓励区县成立校园足球协会(或大联盟)作为市校园足球协会会员单位,特色学校以学校和校园足球俱乐部名义加入校园足球协会作为会员单位。教育部门履行好校园足球主管责任,负责校园足球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体育部门发挥人才和资源优势,加强技术指导、行业支持和相关服务。发展改革部门参与制定场地设施规划,负责做好政府投资的场地设施项目审批工作。民政部门为市校园足球协会后续工作提供日常监管。财政部门统筹相关经费,积极支持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相关部门指导教育、体育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社会力量提供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组织、训练营建设、足球师资聘用与培训等专业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体育教师公开招聘和职称评审提供支持。共青团系统负责组织或者参与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淄博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加大宣传支持力度,统筹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采取多种方式,配足补齐校园足球教师(教练员)。探索构建“足球名宿—外籍足球教练—精英指导员—足球教练”的校园足球高水平教练员体系,鼓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积极引进外籍、外地高水平足球教练,校园足球试点区要有一定比例的高水平足球教练。足球特色学校至少配备2名足球专业(或经过培训的)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应当配备足球课余训练教练员,非特色学校要积极引进足球专业教师。完善持有亚足联、中国足协各等级执照的足球教练兼职校园足球教师制度。加强与各级足球协会的协作,体育部门、足协定期选派优秀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进校指导,帮助开展校园足球课余训练、课外活动、教师培训和校内外竞赛等。把校园足球管理人员、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纳入各级培训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

(三)改善体育场地设施。要将校园足球活动场地建设纳入城镇化建设和全民健身场地建设总体规划,加强社区青少年足球场地建设。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改善的原则,加大校园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学校建立标准五人制式足球场,幼儿园建立开放、多样的足球游戏空间,满足校园足球活动需求。引导社会力量加强足球场地、设施的维护管理,支持基础性、公益性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学校足球场地在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向学校开放,不断提高校内外运动场所和体育场馆的利用率。

(四)完善激励机制。结合现行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淄博市中小学足球后备人才招收办法,允许足球后备人才在升学录取时在一定范围内合理流动,高中段优秀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特长生招生计划单列。定期举行优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教师、教练员、工作者、未来之星、足球十佳少年等选树宣传活动。建立教师长期从事足球教学的激励机制,保障一线体育教师、足球教练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薪酬等方面的合理待遇。完善校园足球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发布《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报告》。

(五)强化经费保障。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资本多元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校园足球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相关政策,规范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校园足球领域。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每年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校园足球普及发展。学校开展校园足球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列支,足球特色学校所需经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管理与考核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8〕18号)中《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复核指标体系》规定执行。

(六)加强安全保障。学校要按照《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教体艺〔2015〕3号)、《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要求,制定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制度和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和安全教育。在全面购买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赛事主办方统一购买意外伤害险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区县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解除学生、学校和家长的后顾之忧。

(七)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各级校园足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校园足球官方公众号,大力宣传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理念、育人功能,校园足球文化、先进经验和亲子足球社团做法,及时报道和播出学生足球赛事,传播校园足球好声音,讲述校园足球好故事,扭转急功近利和锦标主义倾向,弘扬健康向上的价值观,营造健康的足球文化氛围。

(八)健全考评机制。研究制定淄博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幼儿园)的评估标准,探索将校园足球纳入教育督导指标体系,适时开展专项督导。依据《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实施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定期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幼儿园)进行动态评估,对在校园足球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经费、招生政策、教师(教练员)培训等倾斜,对在校园足球工作中业绩突出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活动开展不积极、足球普及程度不高、经费投入不足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视情况予以通报、约谈、取消政策支持、建议取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资格等处罚。

附件:淄博市校园足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淄博市校园足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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