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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专项评议】临淄区“三个规范”推进教育公平

2019-08-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字号:[ ]

近年来,临淄区把规范招生行为、规范学生资助制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确保每名学生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

一是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中小学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办学校免试免费就近入学。制定《临淄区民办学校招生方案》,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实现民办学校免试入学。

二是规范学生资助机制。进一步健全落实学生资助制度,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区财政每年将所需资助资金全部纳入预算,按比例足额配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资助资金,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18年共发放各类资助金636.309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208人次。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445万元,助力54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大学梦,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等进行免补。

三是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根据《临淄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对临淄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规范治理工作,临淄区通过政府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黑名单等形式,积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告知工作,加强非法培训机构整治。(杜绍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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