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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申请指南

2019-04-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资助中心 字号:[ ]

1.资格审核。每年4、5月份,高考新生向就读高中学校提交贷款资格审核申请;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结合实际,进行贷款资款资格核查。

2. 贷款申请受理。

(1)申请表。获得贷款资格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 m.cn ),进行正式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贷款信息,导出并打印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手续办理。首次贷款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持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一般为8月1日至9月11日。

(3) 电子合同回执单录入。借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会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和验证码→借款学生持盖章后的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受理证明在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区县资助中心老师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

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截止时间统一为10月10日。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4)贷款发放与支付。由支付宝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借款学生在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个人支付宝账户绑定。支付宝将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同时通过短信、邮件通知借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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