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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淄博市第二届中学生辩论赛的通知

便函(2019)46号

2019-04-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适应课程改革要求,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二届普通高中学生辩论赛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6 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就举办全市第二届中学生辩论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普通中学非毕业年级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19年4—7月。

三、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校内对抗赛,4月)

各学校组织校内班级对抗赛,选拔优秀辩手组建学校辩论队,参加赛区选拔赛。

(二)第二阶段:(赛区选拔赛,5月)

高中组选拔赛按照相邻区县设立东、西、南、北四个赛区,东部赛区包括淄川区和临淄区、西部赛区包括张店区和周村区、南部赛区包括博山区和沂源县、北部赛区包括高新区、桓台县和高青县内的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初中组选拔赛以区县为赛区(其中,高新区参与张店区比赛、文昌湖区和经开区参与周村区比赛, 局属各学校参加所在区县选拔赛)。各赛区主办单位(高中组赛区主办单位实行区县轮流制)牵头,成立赛区组委会,按照小组循环、交叉淘汰的比赛规则组织好赛区比赛,并选拔优秀队伍(高中组前4名、初中组前2名)晋级市级决赛。

(三)第三阶段:(市级决赛,6月底前后)

市级决赛采取赛区交叉、单场淘汰赛制(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定

(一)奖项设置。市级比赛分高中组、初中组设团体奖与个人奖若干。其中,团体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个人奖设最佳辩手、优秀辩手、优秀指导教师。

(二)结果运用。学生参赛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志性成果之一,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同时,根据团体成绩选拔4支高中组代表队参加省级比赛。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一校一案,班班辩论”的总体要求,根据比赛规程(见附件1)精心制定活动方案,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动员师生广泛参与,确保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活动全程以学校为单位开展,每支代表队须报1名指导教师,5名辩手参赛,且为同一学校在籍在校学生,不得打乱学校界限自行组队。各级比赛相关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强化培训,提升质量。各学校要以提高学生参与率为前提条件,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借助高校、知名校友和家长等社会资源,为学生提供多种形式的辩论赛培训指导,全面提高学生思辨能力、合作意识、创新精神和视野水平。特别是,市教育局将根据《普通高中与山东理工大学联合育人工作方案》要求,协调各高中学校辩论队或社团开展校际对抗、联合培训等活动,鼓励支持各高中学校聘请山东理工大学专家教授或优秀大学生担任辩论社团指导教师,定期组织培训和赛前指导,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育人质量。

(三)逐级选拔,择优推荐。所有推荐参加上一级辩论赛的队伍必须经比赛选拔产生(须提供获奖证书)。市级比赛名单确定后不得更换,2人以上无法参赛视为自愿放弃。出现冒名顶替等舞弊情况将取消相应学校比赛资格,通报并追究区县和学校责任。6月6日前,各赛区主办区县将晋级学校报名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徐涛

联系电话:3183976

邮箱:xutao4991@zb.shandong.cn


附件:1.淄博市第二届中学生辩论赛规程

      2.淄博市第二届中学生辩论赛市级决赛推荐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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