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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批中小学德育品牌评选认定活动的通知

便函(2019)43号

2019-03-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深入推进“四位一体”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拓宽德育渠道,丰富德育内容和形式,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三批中小学德育品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参评德育品牌需达到《淄博市中小学德育品牌评选条件》中的各项指标。

    (二)学校在推进德育品牌建设过程中学习贯彻《淄博市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 》(淄教基字〔2017〕31号)精神和相关要求,并将德育品牌建设有机融入学校德育体系,很好地体现学校德育工作特色和亮点。

    (三)德育品牌活动覆盖到每一个学生,学生参与率达到100%。 

    (四)参评德育品牌影响力大,对区域德育工作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评选程序

(一)学校申报。各申报学校对照全市德育品牌评选条件,在自评的基础上,填写《淄博市中小学德育品牌申报表》,制作图说图片(图片格式为JPG,数据不小于2MB,4-8张为宜),以图说的形式展示申报品牌的内涵、理论、措施和成效等内容,并形成案例材料。

(二)区县初审。各区县要按照优中选优、兼顾学段的原则,组织区县级德育品牌评选,并分别推荐6个德育品牌(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各1-2个)参加市级认定,局属学校可参加驻地区县级的评选(推荐市级不占区县名额),也可直接申报市级。申报表、案例材料及图说图片于6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五份,电子版同步U盘报送)。

(三)市级认定。在学校自评和区县推荐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展示(10分钟内)和实地考察验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验收和品牌认定。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和学校要按照落细、落实、落小原则,结合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要求,系统总结近年在德育课程、学科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实践活动课程等方面的经验,梳理富有成效的德育工作特色和亮点,进行深入挖掘、提炼完善,打造一批新的学校德育品牌。市及区县要对认定的各级德育品牌进行网上图说展示,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搭建平台,选树推广典型,市级德育品牌将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和淄博教育发布等渠道予以展示推广。

联系人:徐涛,电话:3183976。


附件:1.淄博市中小学德育品牌评选条件

      2.淄博市中小学德育品牌申报表

      3.淄博市中小学德育品牌申报汇总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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