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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淄教体卫字〔2019〕5号

2019-02-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市属各托幼机构:

    为切实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维护师生健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19〕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也是结核病、水痘、麻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膜炎等传染病高发期。各级各类学校在春季开学前后,对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落实《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切实增强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与卫生疾控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落实工作职责,及时关注《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周报》,了解和掌握本地流感等传染病流行情况,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和学校工作特点,狠抓重点环节,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

  (二)严格晨午检制度,及时发现上报疫情。各学校要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出现传染病疫情后,学校疫情报告人要在规定时间内,以最方便有效的通讯方式向属地疾病防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正面引导,及时回应。加强家校合作,学生得流感等传染病后,主动隔离,不要到校上课,学校要安排教师做好补习工作。

  (三)加强体育锻炼,提升学生体质。各区县、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中小学校音体美课程管理的通知》要求,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全面推进“一生一案”个性化运动健身活动,丰富阳光大课间内容形式,家校配合,共同督促指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切实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和身体抗病能力。

    (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各中小学、托幼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一次流感、结核病、水痘等传染病防控专题教育,帮助学生了解防治基本知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提高防范意识。通过发放学生健康生活提示等形式,向家长宣传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五)清洁校园环境,养成卫生习惯。各中小学、托幼机构要注意维护学校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在新学期开学前,要对校内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检查和清扫。春季学期开学后,要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体育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指导和督促学生注意个人卫生。

  二、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一)强化协同推进,切实联防联控。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完善食品安全防控协同机制,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防控风险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和风险,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师生健康。

  (二)增强防范意识,严格安全管理。坚持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与报告制度。各中小学、托幼机构要做好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做好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与报告工作。学校发现校园及周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时要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在其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影响。

    (三)落实主体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各中小学、托幼机构要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供渠道,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格加工制作、消毒清洗、留样管理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管理。规范食品加工制作流程和分区管理,严防食品交叉污染。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实行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定期开展学校生活用水和师生饮用水水质监测,保障师生饮水安全。面向师生多途径、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普及。

    (四)强化自查自纠,做好开学准备。各区县和学校要做好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清理、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食品原材料的质量检查和员工的健康检查,确保新学期学校食堂正常运转,加工操作规范,为师生提供安全、营养、可口的食品,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各托幼机构要及时总结学校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总结于3月15日前分别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市教育服务中心。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邮箱:zbjyjtwyk@zb.shandong.cn

    市教育服务中心邮箱:houqinguanlike@zb.shandong.cn

 

                                   



                                   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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