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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

2018-07-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淄政办发〔2018〕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老年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8〕7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总体思路和工作布局,创新全市老年教育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强化老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老年教育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努力提高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满足老年人终身学习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形成具有淄博特色的老年教育体系。

(二)基本原则。

1.保障权益、以人为本。合理分配老年教育资源,重视基层和农村老年教育。优化城乡老年教育布局,提升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将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让不同年龄、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和健康状况的老年人享有均等的受教育机会。办好社区老年教育,畅通学习渠道,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

2.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整体规划,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逐步建立老年教育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增长挂钩的调节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大力开拓老年教育产业市场,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助推老年教育的氛围。

3.创新机制、突出重点。根据实际探索适合全市老年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在办好现有老年教育的基础上,将老年教育的增量重点放在基层和农村,关注特殊老人群体,开设老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

4.灵活多样、特色发展。运用远程教育、多媒体传播等手段,结合老年人兴趣爱好和学习需求,就地就近因地制宜开设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项目。开放社会学习资源,突出当地历史、人文、民俗、民风特点,推动老年教育特色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面向全体、覆盖城乡、管理科学、规范有序、形式多样、特色鲜明、运行平稳、保障有力的老年教育新格局。全市老年教育工作体系基本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和标准基本形成,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基本建立,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基本合理,老年教育基础能力有较大辐度提升。经费投入进一步提高,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区县、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老年教育内涵更加丰富,形式更加灵活,师资队伍更加壮大,教育水平更加提升。全市所有老年人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通过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城市达到25%以上,农村达到2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现代老年教育体系结构。

加强城乡社区老年教育体系建设。依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设施,建立完善市、区县、镇(街道)、村(居)四级老年教育工作网络,办好老年教育网站,鼓励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学校、村(居)社区教育学校举办老年教育,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远程老年教育体系,方便老年人就地就近学习。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为老年人提供教育服务,以村(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适应老年人需求的教育活动。鼓励城市和乡村老年教育交流合作,促进资源共享。

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鼓励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结合学校特色开发老年教育课程,设立老年教育相关专业,面向老年人提供课程资源和教育服务,为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提供师资培训。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向区域内老年人开放教育等资源,积极为有学习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教育服务。探索院校利用自身教育资源举办老年教育(学校)的模式。

发挥老年大学引领示范作用。市、区县老干部工作部门主管主办的老年大学是我市老年教育发展的骨干力量,要进一步完善老年大学办学体制,提高办学水平,充分发挥办学经验和教育资源集聚优势,通过与社会力量联合办学和开办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向镇(街道)、社区、农村、企业、养老机构延伸,将优质教育资源向基层和社区辐射,在办学模式示范、教学业务指导、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对区域内老年教育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拓展老年教育发展空间。

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模式。结合老年人身心特点和区域实际,坚持“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开展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教育,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创新教学模式和方法,引导开展读书、讲座、沙龙、参观、展演、游学、曲艺杂谈、文化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强化远程学习、在线学习、体验式学习和互动学习。进一步丰富网上学习资源,鼓励老年人开展自主学习,支持建立不同类型的学习团队。

积极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充分发挥民政服务平台作用,鼓励和支持在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固定的学习场所,配备教学设施设备,吸引专业教师和志愿者参与,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推进养教一体化,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丰富住养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关注失能失智及盲聋等特殊老人群体,提供康复教育一体化服务。

(三)建立完善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

运用信息技术服务老年教育。依托淄博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门户网站建设“淄博市终身学习数字平台”,适时推送老年学习资源,开发手机APP、移动学习等功能。将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支持老年人网上学习,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实现学习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建共享,扩大优质老年学习资源对农村、贫困地区的辐射,为老年人提供导学、个性化学习推荐等服务。

加大文化体育科技资源对老年教育的支持力度。推动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中心)、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公共体育设施、爱国主义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向老年人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为开展老年教育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完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整合利用现有的县级职教中心、镇成教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等文化教育资源,为城乡社区老年人便利化学习提供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不同主题、富有特色的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等媒体作用,开设贴近老年人生活的专栏专题。

(四)推进老年教育发展机制创新。

完善扶持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推进老年教育举办主体、资金筹措渠道等多元化。梳理老年教育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拓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老年教育服务的事项目录,将适合通过社会化提供服务的事项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教育服务,个人、社会组织兴办老年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兴办具有特色的老年教育,学习场所免费或低收费向老年人开放。

发展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工作创新。积极与国外起步较早、发展较好的老年大学及社区学院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参与国际老年教育组织的相关活动。借鉴国外退休学院、开放大学、老年寄宿学校、社区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先进经验,积极推进全市老年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

三、重点工程

(一)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能力提升工程。改善现有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条件,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内发挥示范作用的镇(街道)社区老年人学习活动场所,建设好村(居)老年社区学习活动点,提升教学场所和设施的现代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到2020年,各区县(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至少建立1所综合性、高标准的老年大学,65%以上的镇(街道)建有社区教育中心学校,50%以上的村(居)建有主要开展老年教育的社区教育学校。探索老年教育融入社区治理模式,将“养、医、体、文”等场所与老年人学习场所结合,推出一批创新老年教育办学模式的典型。各区县选取1—2个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教结合试点。

(二)老年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工程。建设全市老年教育师资库,启动“老年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和“老年教育专兼职教师能力提升工程”。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专兼职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明确老年教育科研机构,为老年教育重点学科和专业配备专职教师和科研人员,适当增加管理人员数量。到2020年,基本形成市级指导、区县统筹、镇(街道)落实、村(居)参与的四级老年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队伍体系。

(三)老年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工程。鼓励各高校、科研院所、各级社区教育机构结合自身优势,以需求为导向,开发本土化、人文化、特色化老年教育课程,遴选、引进一批优质课程资源,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课程体系。县级老年教育科研机构与村(居)建立社区老年教育课程联合教研室,开展社区老年教育课程教学交流研讨等活动。

(四)老年远程学习推进工程。市、区县要着力建设数字化终身学习服务平台,整合、开发老年教育远程学习资源,构建适合老年人学习特点的个性化、移动式学习服务模式,开发适合老年人应用的学习客户端。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和信息化手段,依托各级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老年教育数字化学习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向老年人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及服务,推进各区县网上学习平台的互联互通和社区老年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建共享,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

(五)老年教育志愿者培育工程。组建社区老年教育志愿者队伍,支持老年教育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团队建设,广泛吸纳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大中专学生以及科技人员、医务人员等不同行业人员参与,鼓励引导各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中小学师生志愿者及老年教育机构学员进社区服务老年教育,培育一批老年教育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六)院校举办老年教育试点工程。在全市范围内选取若干所职业院校利用自身资源举办老年大学(老年学堂)或其他老年学习组织开展老年教育试点,不断积累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支持山东理工大学、齐鲁医药学院以及开设养生保健、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家政服务、医疗护理、园艺花卉、传统工艺等专业的职业院校率先举办老年教育。支持普通高校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招收老年人入校学习、开设第二学历高等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老干部、民政、文化、老龄等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形成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合力。各区县要将老年教育事业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在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优先考虑,重点保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各区县要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切实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老年教育经费主要用于老年教育公共服务。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三)抓好督促落实。各区县、各部门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和管理监督信息公开制度,把老年教育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对老年教育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评估,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8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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