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卫字〔2018〕109号
各区县卫计局、教育(体)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省卫计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组织管理细则>的通知》(鲁卫办字[2018]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卫计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组织管理细则>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淄博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