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
文件通知
当前位置:淄博教育局
> 新闻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关于举办“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工作坊主持人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便函〔201〕75号

2018-07-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直属有关单位,局属有关学校: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教办字〔2018〕17号),为使我市“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工作坊主持人专业指导能力和效果,切实做好网络研修管理和指导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工作坊主持人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各区县师训科长,第三期淄博名师建设工程人选,高中全部学科工作坊和初中、小学、幼儿园部分学科工作坊主持人。(各区县名额见附件1)

二、研修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7月28日至7月31日,7月28日中午11点前报到,7月31日下午离会。

上课地点:山东原山艰苦创业纪念馆金色大厅。(博山区)

报到住宿地点:山东原山艰苦创业纪念馆学员公寓C座(博山区S327五公里处如月湖湿地公园东临)。

三、研修内容

1.学习省、市“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工作坊主持人任务职责与考核办法;

2.专家讲座:如何做好工作坊主持人,如何做好学科主持人,工作室的作用与探索;

3.省级学科、专题主持人经验分享,熟悉网络研修平台操作,掌握网络研修指导方法;

4.学科、专题主持人研讨交流如何做好指导工作。

四、培训经费

培训费、食宿费由市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报销。

五、相关要求

1.有关区县、学校接通知后,要迅速落实参训人员,于7月25日下班前上报参训人员名单(填写附件2,发市教师办邮箱jsjy03@163.com,只要电子稿)。学校要组织本单位每名参训人员签订参训《承诺书》(见附件3),领导签字并盖章,报到时上交。

2.参训人员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端正学习态度,积极参加研修,确保研修效果。参训时带好身份证、个人洗漱用品、笔记本电脑和耳机。

联系人:王新宁、韩锡岭    电话:2777411

邮箱:jsjy03@163.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参训人员信息登记表

      3.遵守培训纪律 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




 

                                                          淄博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