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将美育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渗透在各个学科课堂教学之中,构建协同美育机制,全面提升学校美育实施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组织开展“发现·学科之美”征文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以“发现·学科之美”为主题,围绕发掘学科美育资源、发挥学科美育价值、课堂渗透美育元素等方面进行理论探索或经验总结。 二、征文对象 全市中小学学科教师(含学前教育)。 三、征文要求 1.征文内容要围绕《学科美育指引(试行)》实践,或理论探讨,或经验总结,或案例分享,既要有思想性、理论性,又要有可操作性、实践性。征文语言应凝练、流畅,条理清晰,逻辑鲜明。作品应为原创,不得抄袭、套改。各区县、学校要严把质量关,对上报征文进行查重。 2.围绕主题,题目自拟,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以教研组名义撰写,也可以教师个人名义撰写。各区县每个学段、每个学科提交2-3篇征文,局属学校每个学科提交1篇征文。 3.征文一律报送WORD格式电子稿,文章题目为二号小标宋,征文最多设置三级标题,分别用“一、二、”、“(一)(二)”和“1.2.”标示,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为三号楷体,三级标题及正文为仿宋字体。排版时行距为固定值26磅,页边距取默认值。 4.各单位于7月1日前将征文电子稿发送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邮箱:zbtwyk2773106@163.com,电话:2773537。报送时,按学段将征文分类。单个Word文档以“学科名+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名”作为文件名。 淄博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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