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属学校: 现将市法建办《关于申报全市第三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请按照文件要求提报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报电子版),并于12月17前将材料报到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市直部门第二综合楼811房间)。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张谦;电话:2793129;邮箱:zb2793129@163.com 附件:《关于申报全市第三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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