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
文件通知
当前位置:淄博教育局
> 新闻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淄教教服字〔2018〕14号

2018-11-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近期,网络媒体连续曝光了几起外省市学校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举一反三,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不断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防类似事件在我市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就食品安全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民以食为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我国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中小学生正是长身体的关键时期,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学生的身体健康涉及千千万万个家庭,责任重大,不容出现任何问题。为此,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要从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来不断提高认识,切实抓紧抓好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二、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力度

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强化措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部门管理责任、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隐患做到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整改,力争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规章,建立学校食堂管理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密操作流程,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确保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到位、到岗,要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定期自查制度,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全面消除隐患。着重把牢“五个关口”:一是严把原料进货关,食品及原料全部建立索证索票登记台帐;二是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关,对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和健康严格把关;三是严把食品制作关,每一个操作环节严格执行规定;四是严把餐用具消毒关,保证消毒时间和流程规范;五是严把食品留样关,落实专人管理制度,做到留样齐全。

三、立即开展一次学校食品安全大检查

各区县教育部门要立即对区域内学校、幼儿园的食堂、超市(小卖部)、饮用水等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进一步规范采购、制作、销售等各个环节,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1.学校食堂。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以下十项内容:一是检查经营资格,查看学校食堂是否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无证、超期限、超许可范围经营;二是检查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查看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运行良好,是否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三是检查从业人员管理情况,查看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并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四是检查采购情况,查看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遵守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有验收和进货台账,不采购、储存和使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贮存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五是检查加工制作情况,查看是否使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原料等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冷冻(冷藏)设施、加工工具和盛器是否做到生熟分开,预防交叉污染,加工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做好留样记录,食堂饮用水水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六是检查清洗消毒情况,查看餐饮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储存、使用,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要求;七是检查安全管理情况, 查看是否与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八是检查其他经营情况, 查看取得预包装食品销售许可的学校食堂,是否落实采购、销售和管理的操作规范要求;九是检查非洲猪瘟防控情况,查看是否落实猪肉的采购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查验“两章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是否按照《淄博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要求,与环卫部门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由环卫部门确定的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留存处置联单,建立处置台账,是否存在处置给生猪饲养人员和单位的情况;十是检查环境卫生情况,查看加工场所、就餐场所是否清洁卫生,环境良好,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2.超市(小卖部)。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以下四项内容:一是检查经营许可情况, 查看超市(小卖部)是否取得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是否存在违法经营,超范围经营情况;二是检查采购情况,查看是否严格遵守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有验收和进货台账;三是检查销售情况,查看是否销售“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过保质期食品;四是检查安全管理情况, 查看超市(小卖部)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学校与超市(小卖部)是否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学校是否进行监督管理,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3.学生饮用水。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以下四项内容: 一是饮用水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查看学校是否有饮用水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二是二次供水管理情况,实行二次供水学校是否有专(兼)职水质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2次/年),每次有常规检测指标的卫生检测报告,各项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资料规范齐全;三是桶装水管理情况,查看饮水机是否定期清洗、消毒,桶装水是否定期进行水质检测(不得少于2次/年)。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学校要立即整改,对一时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员,并按计划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彻底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各区县、局属学校检查和整改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报市教育服务中心,电话:2777578,电子邮箱:jyfwzxhqk@126.com.

 

 

 

 

                                               淄博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