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按照《关于组建淄博市教师合唱团的通知》(淄教体卫字〔2018〕22号)要求,经专家现场考核,确定张晓甜等87人入选淄博市教师合唱团,现将名单予以公布(附后),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训练时间 每周四上午8:30—11:30;假期及参加比赛或演出需要集训,另行通知。 二、训练地点 淄博师专学术报告厅 三、 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组建教师合唱团是提升全市音乐教师业务水平、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教职工参加合唱团各项活动。要按合唱团的活动时间安排,主动调整好合唱团成员的教学和工作,确保合唱团成员能按时参加活动和训练。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重视并积极解决本区县合唱团成员参加合唱团活动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合唱团成员参加合唱团活动期间的差旅费、食宿费由各单位承担。 2.遵守纪律,认真排练。合唱团所有成员务必牢固树立团队意识、纪律意识、质量意识,按照要求按时参加各项活动,虚心求教学习,认真排练演出,以良好精神风貌和过硬业务素质为广大师生做出榜样。活动期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持书面请假条经学校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交合唱团联系人存档。合唱团对考勤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通报。对合唱团成员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补充淘汰。 3. 严格管理,科学训练。合唱团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对团员的管理,确保各项学习、训练、演出活动有序进行。要认真研究学习内容,增强针对性,确定科学的训练方法,将全市教师合唱团搭建为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的高标准平台。通过常规排练、短期培训、假期集训,参加高规格的合唱比赛、定期举办汇报音乐会等形式,培养一批懂合唱、能指挥、会教学的骨干教师队伍,带动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提升。 合唱团联系人:尹玉箫,电话:13561611969。
附件:淄博市教师合唱团成员名单
淄博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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