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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的通知

淄教基字〔2018〕58号

2018-10-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的健康成长,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7〕5号)的有关要求,就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也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完成中央重要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儿童平等享受受教育权利、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满意度的必然要求。

二、目标任务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体系,使他们普遍接受良好的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成长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积极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加快形成家校共育氛围,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

三、保障范围

(一)农村留守儿童。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不满十六周岁,需要政府和社会重点关注关爱的儿童。

(二)孤困境儿童。因家庭或自身原因面临生存困境、监护不足、成长障碍的儿童(包括孤儿、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等)。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档案制度。各相关学校认真调查研究,摸清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底数和详细情况,建立详实完备的档案,并安排专人进行动态管理。基本内容要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家庭详细地址、家长务工单位及详细地址、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各相关班级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及时对班内学生进行摸底排查,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并报学校档案管理人员做好档案补充、变更和管理。

(二)强化家长监护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尽量做到至少一方留守照料未成年子女,或者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暂不具备条件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监护职责的,要委托有监护能力者代为监护,杜绝16岁以下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督促家长及时将务工地点和委托监护等基本信息告知学校(幼儿园),并确保联系畅通;每周至少和子女沟通交流一次,确保每月至少1次与孩子班主任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及思想状况,共同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

(三)加大学校内部帮扶和关爱力度。学校要落实好全员育人导师制,让老师、同学与每一位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结对方式可“一对一”“多对一”。做到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帮扶教师要及时与结对儿童谈心,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成长日记。对思想变动大、退步比较明显的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要定期与儿童家长交流,反馈儿童情况的同时,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方法和技能,提高家长的责任意识和家庭教育水平。帮扶同学要从友情、学习和生活方面给予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帮扶。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关爱室建设,定时开放并做好开放记录。要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与课后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关爱室功能,定期举行班会、社团、文化艺术等活动,使留守儿童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家的感觉。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开设心理教育课并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及矫正活动,定期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进行思想、情感、独立生活和体谅父母教育,使他们感到备受关爱,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积极开展校际间关爱帮扶活动。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在进一步深化城乡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确保农村学校结对帮扶全覆盖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积极开展城区教师、学生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结对帮扶活动并实现全覆盖。城区学校可采用“一对一”“多对一”的形式,安排城区学校的教师、学生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建立结对帮扶关系,通过书信、电话、网络、假期走访、同吃同住等形式,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提供生活、学习上的帮扶和关爱,促进城乡间优质资源互助共享、共同成长。

(五)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与社会的纽带作用,广泛呼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通过共同关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聘请返乡大学生、志愿者和公益爱心人士担任辅导员、管理员,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提供临时托管、课后辅导、兴趣指导等关爱服务。支持爱心人士走进学校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携手帮扶、引导和教育工作。

(六)严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失学辍学。各区县要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为重点,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学校发现有逃学旷课、辍学失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情形的,应当及时与其父母取得联系,提醒督促家长履行教育养育责任。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依法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批评教育无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对确实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残疾适龄留守儿童,要根据一人一案原则,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将其纳入教育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密切配合、沟通顺畅,共同推进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

(二)强化教育保障。各区县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政策,加大教育救助力度,在落实好国家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市政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免补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拓宽资助渠道,争取社会资助资金(主要是爱心一日捐资金),用于资助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确保他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要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在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关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构建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教育管理网络,共同承担教育责任。

(三)做好宣传引导。广泛开展以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权益保护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儿童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报道在开展关爱保障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充分发挥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请各区县于10月15日前上报区县方案和《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其余表格于10月31日前报市局基教科。

联系人:高立平   联系电话:3183747

邮箱:2049077129@qq.com

                   

附件:1.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基本情况统计表

      2.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情况统计表

      3.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室建设情况统计表

      4.城区学校教师、学生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结对帮扶情况统计表

      5.校内教师、学生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结对帮扶情况统计表

      6.社会爱心人士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结对帮扶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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