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函〔2018〕3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各学校: 根据普通高中招生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一)整体控制招生规模。要紧密结合十三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优化城乡学校布局;要认真研究生源变化情况。充分考虑本年度生源情况及区域内生源变化趋势,兼顾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要考虑高中段教育的协调发展,维持普职比例大体相当;要充分考虑群众需求和学校办学实际,推动高中学校的健康发展。据统计,2018年全市预计初中毕业生人数4.21万人,比上年减少0.05万人,除临淄区增加428人、桓台县减少874人外,其他区县基本与上年持平。 (二)科学配置教育资源。根据省教育厅2017年颁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普通高中部分)要求,科学测算,不断优化师资结构、师生比、生均建筑面积、生均图书、生均教学仪器等指标配置,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基础。 (三)严格控制班额。严格落实《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要求,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规定,班额控制在50人/班以内。 (四)初中生源升学渠道。考虑生源变化情况,区县间初中生源仍按往年升学渠道执行。 三、报送程序 市属各学校1月20日前将《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申请表》和《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情况表》上报市教育局计财审计科,市属完全中学同时上报初中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所在区教育(教体)局。 所有普通高中学校1月25日前将《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申请表》和《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情况表》报送所在区县教育(教体)局。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2月9日前将本区域内市属、区(县)属高中学校、民办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汇总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包括编制说明和相关报表)形式报市教育局计财审计科。 市属学校、区县报送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毕方超; 电话:2776985,13583333577; 邮箱:bifc@163.com。 附件:1.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申请表 2.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情况表 3.2018年分区县预计初中毕业生情况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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